2019年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2 来源:调研报告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的重要战略部署和省委“五个湖北”建设的具体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它不仅关系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福祉。鄂州作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先行区、综改示范区,如何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要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充分发挥良好的区位、资源优势,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载体,倒逼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努力走出一条独具鄂州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是当前亟需研究的课题。市政协高度关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立专题调研组进行调研。几个月来,调研组深入三区实地调研,召开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座谈研讨,到省直相关部门征询专家意见,并赴广东惠州市、福建三明市等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形成调研报告。6月26日,召开市政协七届十次常委会议,专题议政协商,市政府汪继明副市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听取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9年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一、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初步成效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转方式、调结构、重保护、强监管,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产业结构有所优化。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等有关政策措施,生态产业得到一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关停高能耗、高污染“五小”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使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占比持续下降。大力发展非资源型产业,XX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75。5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1。18个百分点。通过建设一批大型商贸项目,第三产业已经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以休闲观光为突破口的都市农业发展初见成效,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成为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主导方式。

  (二)自然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8万亩,森林覆盖率16。1%。全市共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17。4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45%。建成沿路(公路、铁路)、沿江(港)绿化带500多公里;建立湿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8个,面积1。6万公顷;全面推进国土整治工作,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实现了国土整治全覆盖;全市有2300多亩因采矿造成破坏的土地已列入恢复治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实施洋澜湖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梁子湖流域清理治理工作,有效恢复与保护了湖泊和流域的生态环境。

  (三)人居环境有所改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分别达到42%和40%;加大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排水管道长度达到600多公里;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施“清洁乡村、美化家园”,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已获得命名的有4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7个省级生态村,12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第一批“宜居村庄”。

  (四)生态安全保障工作扎实开展。有效开展项目建设环评工作,“xx”以来,严格执行了项目环评制度,对多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实行了“一票否决”;进一步完善了江湖水库保安工程、洪水预警系统以及气象、地震、地质灾害预报和紧急救援体系等,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森林防火扑救体系基本健全;动植物疫病虫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初步建成,农林水产疫病得到有效防治。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尽管我市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采取了一些具体举措,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建设生态文明市的目标要求差距较大。通过调查了解,有三个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污染问题较为突出。一是主城区空气污染问题突出。节能减排形势严峻,XX年,我市单位gdp能耗为1。24吨标煤/万元,是生态市考核标准的1。37倍;全市中心城区空气中so2、no2、pm10含量与全国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平均值相比,so2、pm10基本持平,但no2含量高于平均值25%;工业废气、粉尘排放存在随意性,鄂钢、球团矿等部分企业排放不达标,偷排现象时有发生。建筑扬尘管理欠缺,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尚未起步,严重影响甚至威胁市民健康。二是固废物及垃圾处理不到位。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年排放量75。2万吨,年综合利用12。9万吨,累计存量641。2万吨;农村垃圾处理严重滞后,三区都没有垃圾处理站,不仅造成再生资源的浪费,而且采取简单的填埋式处理,导致污染物深处理不到位,造成水体、土壤二次污染现象比较严重。三是农业面源污染趋重。由于传统的耕作方式及农业比较效益低等原因,我市农民种“懒”庄稼现象突出,过份依赖化肥、农药及除草剂等,导致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土壤结构破坏,地力下降。XX年,全市化肥施用总量达到120318吨(纯量,下同),耕地亩平化肥施用量44公斤,比1988年增长了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水产养殖投肥水平高于种植业水平,导致水体富营养化;使用各种农药及除草剂共计1052。4吨,平均每亩0。58公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使用农膜689吨,其中地膜约470吨,有15%的农膜残存于农田土壤中。

  (二)生态资源保护不够。一是湖泊锐减,湿地功能退化。鄂州素称“百湖之市”,但资料显示,湖泊数量减少、面积缩小、水质恶化。我市湖泊面积由1950年的59万亩缩减到现在的31。5万亩,减少了46%。由于人工围垦,以及湿地改作它用,导致原来连湖通江的三大湖泊体系分割成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子系统,加之水体污染,湿地环境受影响的程度加重,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导致湿地生物多样性锐减,湿地调节生态的功能退化。调查表明,梁子湖湿地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和引排水带来的负面影响面积达1。37万公顷,占湿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二是山体植被破坏较为严重。主城区南部山体平推开发较为普遍,新城区已失去有山有水的独特风貌;一些地方矿产资源无序开发,造成局部地区山体破坏、植被损毁、水土流失。全市因采矿造成破坏的面积中,复垦还绿面积不到生态破坏面积的5%。三是林业资源不丰富。生态公益林以中幼林为主,森林覆盖率远低于创建生态市40%的指标要求。森林保护力度不够,林分质量退化。

  (三)建设机制尚未形成。社会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在指导思想、实际工作和业绩考评上仍然存在重gdp增速、轻生态建设,企业重经济效益,轻环保社会责任意识,个人重环保利益,轻生态公益的倾向;少数地方和部门对建设生态文明的思路不清、目标不明,工作缺乏针对性;没有设置科学有效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价方法;没有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税收、价格、金融、土地以及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机制,政策导向不明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衔接不够紧密,尤其在乡镇和农村较为突出。

  综合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既有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结构因素,也有现实条件下的发展和理念因素。一是产业结构偏重。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不合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改善。XX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2。3:60。1:27。6,且冶金行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比重高达31。38%。第三产业占比低于创建生态市40%的要求,商贸、物流、旅游和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偏重的产业结构形成了高能耗、高排放的工业体系,导致环境治理成本高、难度大。而且调整的转型成本、替代产业、财政收入等现实问题的考量,注定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二是资源要素偏紧。由于地域、环境的限制,我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自然资源、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制约越发明显。三是生态公共产品缺失。有的部门注重解决看得见的民生工程,提供诸如城市硬件设施等公共产品,忽视了环境和生态的调节功能、支持功能和文化功能也是民生工程,导致较少提供诸如生态文化、生态环境等生态公共产品。四是公众参与意识不强。大多数公众认为生态文明建设就是治理环境污染。公众关注环境保护的出发点是维护个人利益,只有当环境问题影响个人生活、损害自身利益时才会采取一定行动予以维护,而对公共环境的维护缺乏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共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要求给我们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和历史机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是最根本的民生工程。应坚持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相融合,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促进;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目标导向、规划引领、产业支撑、生态保障、制度推进”,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新鄂州。为此建议:

  (一)明确生态文明建设内容,着力构建目标导向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既包括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又包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社会建设。既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也要准确界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外延,形成目标导向。建议参照广东惠州、福建三明等市的作法,明确一个时期总体目标,并将目标任务细分到每一个阶段。总体目标:就是要建设环境洁净优美、生活健康舒适、产业协调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园林城、文化旅游城、精致宜居城,实现鄂州“天蓝、地绿、水净、城美”。分段目标:第一阶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实现“六城联创”的目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先进城市)。第二阶段:各区全面实现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目标,形成以生态产业为主体的高效生态经济体系。第三阶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与生态文明全面进步,实现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展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鄂州新风貌。近期任务:通过减少与控制水、气、声、渣等污染源、削减排放量,加强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保护;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与布局、优化环境功能区划,促进知识型产业和生态型产业的发展;引导城乡居民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消费方式等方面向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社会和谐的生态文明方向转变,大力提升全体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程度。

  (二)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构建规划引领体系

  广东惠州市编制实施了《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并出台《招商引资环保指引》、《淡水河流域环保准入指南》等文件,把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作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良性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增强了规划对发展的导向作用,值得借鉴。建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但推进城镇化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我市城乡建设规模、发展方向及功能布局,充分考虑生态景观的需要,形成合理的城乡发展空间形态和发展规模。一是优化市域布局。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目标要求,合理划分市域功能区,优化布局结构。着力打造一“城”为主(主城区),“两沿”联接(沿江、沿港生态长廊),“三湖”示范(梁子湖生态示范区、红莲湖生态度假区、梧桐湖生态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加紧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城中村改造、绿地景观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联的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完善规划指导。要在《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XX—2020年)》基础上,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生态文明的功能分区、生态资源保护、产业布局、风格特点,强化规划的综合性、全局性、战略性和可操作性。与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有机衔接,切实体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建设的理念。三是强化规划约束。相比于经济发展等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更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在实际运作中,容易让位于更能体现政绩的gdp等硬性约束指标。因此,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法律性,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长期实施,有序推进。

  (三)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构建产业支撑体系

  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治本之策。三明市的历史发展状况与鄂州相似,都是偏重型的产业结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三明市以产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全力发展生态产业、现代服务业,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XX年,三明市第三产业占比达到34%。建议我市以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为方向,建设一批重点项目,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快发展生态效益型工业。一手抓冶金、建材、化工、机械制造等产业的改造提升,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力争在2到3年内全市高耗能、高物耗和高污染的行业全部实行清洁生产。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大力引进、培育、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重点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及工程、电子商务等产业,策划和推进一批高新技术项目,抢占新兴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力争到“xx”末新兴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方面,要依托三江港区,加快鄂州“地主港”、“公路港”等项目建设,打造区域物流节点城市。生态旅游业方面,要发挥资源优势,加快策划和开发观光、休闲、度假、文化、健身为主题的旅游产品,打响具有鄂州特色的生态旅游品牌。文化产业方面,要按照“一区一品牌、一区一园区、一区一实体”的要求,加快梧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培育一批文化骨干企业,增强文化产业发展软实力。三是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梁子湖区要全面退出一般工业,以生态农业发展作为立区之本,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推广科学种植(养殖),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引进和扶持力度,策划、实施一批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推广生态农业模式,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安全农产品生产,推动效益农业、观光农业加快发展。

  (四)培植项目载体,着力构建生态保障体系

  一是谋划一批重点项目,以项目带动生态文明建设。密切关注国家产业政策,围绕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谋划项目,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库,以一批重点项目的实施构建生态保障体系。将梁子湖生态修复、环湖生态林带、长港综合治理及洋澜湖综合治理、城乡一体化垃圾污水收集处理、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等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适时申报、实时推进。二是抓好山水资源保护。出台严格的山体湖泊保护政策,做好全市尤其是城区山体资源摸底登记备案工作,对开发建设中的劈山开石填湖造地等行为应立即停止,责令恢复原貌,并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控制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山体开采;加强对全市5000亩以上湖泊进行调查摸底、实地勘线、建档立卷等工作,依据《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加强监管;保护为主、适度开发,全面改善梁子湖水系、花马湖水系、樊湖水系等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全市流域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要求。三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源头把关,实施招商引资项目环境生态一票否决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对鄂钢、球团矿等排放大户,进行24小时在线联网监控,督促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环境监测和排放数据旬报及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及媒体监督;强化对环境污染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企业处罚和追责成本远远高于治理成本,促使企业自觉治理;加强重点治理,强化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火电、化工、冶金、建材、有色金属采选等行业)技术改造和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固体废物源头控制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完善、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四是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做好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设施建设,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加快推进市、区(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业污水以及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理能力。围绕新农村建设、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的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五)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制度推进体系

  进一步优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环境,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政策引导机制。建立重大项目生态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评估项目实施的生态成本、生态效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山水开发利用备案制度,通过采取保护性开发、一般性开发、限制性开发等措施,保证山水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开发利用。设立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生态项目申请国家、省政府专项资金和银行信贷、设备租赁融资;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切实让企业享受环保带来的效益,激发企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落实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加大对节能环保研发、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拓宽补偿范围、深化补偿内容、增加补偿资金,在市域范围内探索“资金横向转移”补偿模式。积极推进在省级以上层面建立梁子湖等跨界流域的补偿机制。三是完善生态保障监管机制。探索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与利益共享机制,盘活市场资源,引导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林地林权保护监管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损害赔偿制度。四是完善生态考评机制。推行生态gdp核算制度,尽快建立一套有利于绿色gdp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标准;加强政府节能减排的绩效管理,将相关的考核评估统一到生态文明建设框架下,建立统一的考评制度,提高管理的层级,设立部门联动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机制,建立分类、分区目标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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