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4 来源:调研报告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地税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地税机关执政治税能力,推动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地税机关一个全新的课题,需要深入地思考与探索。
一、当前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1.认识地位低,能动机制运行不畅。总体来看,乌鲁木齐市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是好的,各级党组是重视党建工作的。但是少数基层单位仍存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加强党建工作的自觉性,“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一些基层单位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人力不多,影响党建工作的效果,不利于地税事业的发展。
2.工作实效差,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任务不易目标化、内容不易具体化、考核不易指标化、效果不易量化的特点,容易产生“虚工有余而实效不足”的问题,久而久之党员工作产生抵触情绪,直接动摇了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群众基础。少数基层党组织没有将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未做到同规划、同安排、同步抓,存在顾此失彼、厚此薄彼的现象,人为地把两者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错误地认为只要收入任务完成了,“一好遮百丑”,抓不抓党建无关紧要,存在应付现象,致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时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党员作用不够突出。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尤其是新疆大开发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种思想文化相互碰撞,对党员队伍思想形成了很大冲击。有些党员,把名与利看的过重,只讲待遇,不讲奉献,宗旨意识淡漠,价值观念发生了扭曲;部分党员工作缺乏激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纯粹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党员的先进性体现不足;更有少数党员,不重视形象,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甚至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以身试法,对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三)党员组织生活单调。少数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缺乏创新意识,缺少灵活的方式方法,党建工作效益较低,针对性还不强、有效性不高,适应变化的新形势还不够快,思路、内容、方法和创新不足。从一些教育活动的方式上来看,照本宣科的居多,从理论到理论,没有真正触及干部的思想灵魂,不能适应税收中心工作的要求。
(四)制度机制仍需完善。主要体现在权责不挂钩,缺乏实施管理考核的必要手段。
1.工作责任机制落实的不全面。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在一些环节上权责不清,与人事、行政和税收工作相脱节,没有很好的整合起来,如“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等职责,由于缺乏运行程序规定,无法落实。
2.考核奖惩措施制定的不健全。对党员的管理缺少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保障机制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制度难以达到规范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的目的,党建工作号召力不强,工作难以开展。
(五)党务队伍素质不高。
有的党务干部精力分散,不安心于本职工作,满足于政治说教,创新不多,规定的党建工作被动应付,不求实效;有的党务干部党建知识匮乏,缺乏做党务工作的经验和能力,难于适应机关党建工作的更新发展,存在“老办法没用,新办法不会”的状况。这些问题都使党建目标任务得不到有效的落实。
二、上述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组织领导不坚强。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到位”:
1.在思想上,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一切以税收收入任务为中心,对党建工作不是抓在手中,而是停留在一般的宣传上。
2.在工作中,对党建工作的扶持力度不到位。在研究工作、安排投入、配备干部等方面,党建工作都没有摆上应有位置。
3.在活动中,一些领导干部参与党组织活动不到位。有的单位领导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的把党建活动当作一种负担,消极被动应付。
(二)内容方式少创新。在内容上,部分单位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意识和手段,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评议党员和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机关党建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只注重过程,忽视效果。在方式上,经验主义、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税收业务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两张皮”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机关党建的成果无法有效地转移到服务税收中心工作上来。
(三)干部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党务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或兼职现象较为突出。一方面,许多基层的党务工作者为退居二线的中层干部和临近退休年限的老同志,已缺少工作的动力和激情,只愿平平安安站好最后一班岗,主观上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消极现象不想管、不愿管,对党建的新思路、新方法缺乏研究与探索,思想老化,缺乏创新意识。另一方面,基层支部缺少专门的党务干部编制,大部分基层支部的党务干部为兼职,且大多本身为基层领导或业务骨干,承担着繁重的税收业务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建工作,导致基层党建工作流于形式。
三、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地税机关党建工作
(一)突出机关党建工作重要作用。加强地税系统机关党务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为税收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各级地税机关主要领导要牢固树立“不抓党务是失职、抓不好党务不称职”的观念,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地税机关党组织的建设,带头采取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把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基层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地税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地税事业发展和纳税人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地税机关党建工作效益标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避免“单打一”和“两张皮”现象。
(二)完善地税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把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与组织收入、税收征管、优化服务、规范执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推动地税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服务意识。要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地税事业、服务社会经济和服务纳税人的意识。
2.围绕中心工作,以党建促税收。把一个时期税收业务工作难点作为地税机关党建工作的着眼点,选准、用好活动载体,围绕中心工作安排地税系统机关党建活动。
3.加强作风建设,营造和谐氛围。一方面,要以虚促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与干部职工交心做朋友,摸准他们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做好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另一方面,要以实带虚。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三)健全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监督体系。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的内容和方法。进一步健全地税系统机关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通报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的管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集思广益,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党内监督管理条例,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实施细则和程序规定,使地税系统机关党组织既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又参与干部管理,充分发挥地税系统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
(四)注重地税机关党建工作队伍质量。要加强地税系统党组织班子建设,提高管理和带动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要推进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主动贴近中心、贴近实际、贴近党员,提高地税系统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干部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解决后继乏人的问题;要加大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力度,为党务干部提供进修、学习、考察、参观的机会,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成熟一个,才能发展一个,确保党员质量;对思想工作落后、未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离党组织的要求相差甚远的党员,组织实施戒勉谈话制度,确保地税系统机关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五)完善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1.完善管理机制。地税部门作为垂直管理单位,要处理与好上级党组织和地方党工委之间的关系,既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党建工作,又要积极投身地方党工委安排布置的党建工作。要主动与地方党工委加强联系和沟通,定期向地方党工委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共同推动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2.强化责任机制。地税系统机关党组织要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党建工作追究责任制,使“一岗双职”和“一岗双责”都能得到很好落实。
3.落实目标机制。根据地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通过定期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使地税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有序、运转有度、配合有力,从而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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