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8 来源:调研报告
我市规划实施“十个全覆盖”的基本情况以及工程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研组还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与市政府和三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充分交流,委员们就村庄环境整治成果长效保持、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转变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随后,市政协召开八届十五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十个全覆盖”工程工作进展及采纳委员意见建议情况的通报。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 “十个全覆盖”工程推进情况
20xx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一对照十项指标寻找差距,提出要高标准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截20xx年底,全市农区危房改造完成2091户,街巷硬化完成50.6公里,其他各项工程全部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XX年,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推进农区危房改造、街巷硬化、农区人居环境、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建立健全村企联动发展模式等5项重点工作。XX年自治区批复我市危房改造XX户,截止6月底已完成改造1390户;计划完成街巷硬化109.4公里,截止6月底已开工91公里,完工55公里;村文化活动室、村卫生室和便民超市等8项已覆盖工程在高标准完成硬件建设的基础上,正在进行软件提升。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今年重点进行村内环境和沿线沿路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垃圾清理任务已经完成过半;文化广场周边及示范村道路两侧绿化已完成,正在进行普通村的绿化工作;基本完成110国道两侧破旧房屋、违规建筑和废旧牌匾等的清理工作,现正在进行外立面改造和绿化工作;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方面,各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村规民约》,并为示范村配备保洁员,环卫工作方面初步形成了“村集、镇运、区处理”的保洁模式。
总体来看,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启动以来,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把“十个全覆盖”工程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各部门积极配合,全市上下合力攻坚,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取得了初步成效,农区面貌和农区居民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xx年以来,我市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部署要求,集中力量,将农区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全面完成年度各项任务,农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压力大。我市将村庄整治和农区社会事业重点工程项目也列入“十个全覆盖”范围内一并规划建设。据测算,20xx年,乌海市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实际完成投资9.65亿元(其中:十个全覆盖完成投资2.67亿元,村庄整治完成投资2.08亿元、产业带动项目完成投资4.9亿元)。XX年,我市“十个全覆盖”工程计划完成投资4.57亿元(其中,“十个全覆盖”工程资金3.17亿元,村容村貌整治资金1.4亿元),但自治区下达乌海市任务中没有街巷硬化、村文化室和卫生室、农区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环境长效保持等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资金补贴,资金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财政资金压力大。
(二)农区土地流转机制仍未建立健全。我市农区土地流转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欠缺。一是部分农户不愿流转,农区居民主要依靠土地收入解决上述问题的,普遍把土地视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愿轻易离开土地;二是农户土地比较分散,难以做到协调耕作和集约化经营,虽然绝大多数农户同意租出,但由于个别农户阻挠,导致土地得不到有效流转;三是流转市场不够完善,行为不够规范。土地流转中间平台缺乏,监管机构不健全,服务相对滞后,导致供求双方信息不畅,大多数自行流转的土地,流转手续以口头协议为主,双方利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易引发社会矛盾。
(三)村庄环境整治成果长效保持难度大。村庄整治过程中,各区均实行了生产生活分离,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善。但是,农民长期形成的生活生产习惯一时难以改变,一是集中养殖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感觉不方便和不安全;二是没有形成集中处理垃圾的生活习惯,随地倾倒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秸秆就地加工设施和技术不完善,农民把秸秆拉回家和焚烧秸秆现象还有发生。
(四)农区周边环境与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我市农区很多村庄都与一些废旧工矿区紧邻,环境清理、村庄整治难度很大。以海南区为例,一年来结合“十个全覆盖”建设,所有行政村和大部分的自然村都进行了村庄环境整治,村内环境有了彻底的改观,但紧邻村庄的一些废弃工矿区和破旧棚户区,因不属于“十个全覆盖”项目建设范围,未纳入改造,对村庄整体环境的改善造成很大影响,特别是一些沿线沿路的废旧矿坑、废弃厂房和破旧房屋,因多种问题,征拆改造难度很大,工作进展缓慢。
三、几点建议
XX年是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关键之年,我市应在总结工作经验,正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快农区危房改造、街巷硬化、农区人居环境、沿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建立健全村企联动发展模式等重点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统筹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加强对村庄和周边环境改造建设的整体规划,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力量资源,将周边农业产业项目和农区“十个全覆盖”、新农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相衔接,提升农区整体改造发展水平。进一步强化对施工进度的管控,保证房屋建设、道路交通、管网施工、园林绿化、环卫设施等工作相互配合有序进行,避免由于沟通不畅造成的窝工、返工现象。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保证工程各项验收程序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盘活有限资金,探索引进资金新途径。我市应积极整合“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等各类支农惠农资金,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化效益。此外,要积极探索建立“村企联动”发展机制,将产业发展和“十个全覆盖”相融合,以村为单位,提出村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支持政策和利益联结机制。探索通过ppp合作模式,培育村企联动的发展模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引导村集体通过土地承包、租赁、入股等形式,盘活集体资产,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集体自我“造血”功能,从而反哺“十个全覆盖”建设。
(三)积极完善机制,推进农区土地流转工作。一是加强农区居民生活保障,实行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片区指导价制度,原则上每亩协议流转价格不得低于当地农民常规经营收入。在现有各项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适当的补贴,提高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对参与土地流转的特困农户,给予低保、养老等政策方面的倾斜,以切实保护农户的土地收益;二是强化宣传协调工作,进一步加强农区土地流转宣传,做好流转服务,并在基层成立土地流转纠纷仲裁机构,有效调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农区社会稳定;三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利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切实做好农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避免由于土地“四至”不清、账实不符产生纠纷。制定土地流转标准合同格式文本,严格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合法有序的土地流转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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