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建设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3 来源:调研报告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纠风工作为突破口,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但是,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 响,政风行风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何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民政已成为民政系统一个重要课题。下面,以铜梁为例作简要探讨。

政风行风建设调研报告

  一、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基本情况

  (一)政风行风建设机制逐步健全

  铜梁县民政局党组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的重要抓手,积极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领导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局党组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廉政建设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夯实了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查找和分析政风行风建设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局党组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坚持每周接待来访群众,到“阳光铜梁”直播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单位的行风建设,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适时接待来访群众,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周密组织,健全运行机制。民政系统科室(事业单位)多、业务杂,工作性质不同,根据工作实际,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就管行风”的原则,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筹划安排和组织协调,各科室(事业单位)结合本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相关窗口单位负责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和组织民主评议,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做到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三是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先后印发了《铜梁县民政局窗口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实施细则》、《铜梁县民政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局属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制度规定、《行风建设承诺制度》、《岗位服务规范细则》等制度,把政风行风建设评议活动与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保证了政风行风建设有章可循。

  (二) 政风行风建设渠道不断拓宽

  1、实施“八项行动”。结合民政系统思想、作风建设、深化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一是实施“阳光救助,亲情服务”行动。实行城市低保公示到户、农村低保公示到院,开展困难群众普查、建档、定期走访活动,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抓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全覆盖。二是实施“三进三查三回访”行动。进受灾农户、进倒房户、进生活困难户,查受灾情况、查倒房重建情况、查灾民生活救助情况。三是实施“做老人床前好儿女”行动。开展养老机构优质服务活动,开通福利机构普查公示服务监督电话,核实投诉案件,督促整改措施到位,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实施“做孤残儿童好父母“行动。多渠道做好孤儿(困境儿童)养育服务工作,促进孤残儿童健康成长,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保护,开展主动救助,强化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和教育引导,帮助流浪儿童及时回归家庭和社会。五是实施“优抚对象热心关爱”行动。抓好优抚对象走访、帮扶、慰问,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实施“社区服务心连心”行动。抓好“一卡一档一队一台”建设。七是实施“丧家至上,诚信服务”行动。抓好殡葬改革政策宣传,落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执行“六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服务。八是实施“婚姻登记优质服务”行动。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人性化、标准化、优质化服务。

  2、开展“社区工作日,居民开放日”活动。坚持“以民生为导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原则,每个月确定一天,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全部参与,依次到各镇、街道开展定点接访或走访活动。一是走访体察访民情。采取分片走访、重点走访、主动约访的方式,深入村(社区)倾听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实现走访中解民难、聚民心、促落实。二是广泛宣传顺民心。宣传民政各项惠民政策,丰富群众的信息来源,化解对立情绪和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深入调研问民意。围绕困难群众的“柴米油盐”和事关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四是扶贫济困解民难。在倾听群众心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切实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大病医疗救助、因灾救济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3、推进政务公开活动。将政务公开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力度,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与社会监督、热情服务的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民政局信息网、公示栏、led显示屏、办事指南等及时公开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公示服务承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集中力量加大民政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了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三) 广大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我局把低保、救灾资金、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作为专项治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突破口。针对群众反映低保的问题,出台了《低保工作核查实施方案》,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把部分不该享受低保的人员清理出低保队伍,今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十条具体措施”。为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民政局会同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对XX年以来下拨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涉及资金3000万元,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个别镇街资金拨付不及时,台帐登记档案不规范等问题,有效维护了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群众反映治丧中心设施简陋的问题,积极争取资金600万元,整体搬迁了县殡仪馆,同时对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实行“六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及在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中的作用

  (一)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点

  1、具有政治性。民政工作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质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反映,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民政事业的成败,民政行风反映民政干部的政治意识,思想觉悟和党性原则,决定着党的方针、政策能不能在民政系统得到有效落实,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民政干部的信任,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

  2、具有长期性。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和各项民政工作的全过程,改善和保障民生不能一蹴而就,面对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面对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要树立更高的目标,履行“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有良好的政风行风作保证,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课题。

  3、具有特殊性。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特殊性源于民政工作的特殊性,从工作内容上看,包含着几十项业务工作,每项业务工作都相对独立。从服务对象上看,体现 “五个最”:最可爱的人、最可怜的人、最困难的人、最幸福的人(结婚对象)、最不幸的人(离婚对象),可以说,民政工作范围广、任务重、对象特殊、政策性强、关乎民权、关系民生,民政工作的性质和任务要求民政系统要有好的政风行风来作保证。

  (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在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中的积极作用

  1、积极促进窗口单位环境优化。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加强软、硬件建设,严格按照行业建设标准规范服务场所,促进了服务环境优化。如XX年,投入600万元,迁建了县治丧服务中心,改善了治丧环境;根据政协委员建议及群众反映,从XX年开始,投入1500万元新建了铜梁县社会福利中心,投入XX余万元新建、改扩建10所敬老院,增加了工作人员,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实施“286”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了管理水平;投入500余万元,对邱少云烈士纪念馆进行了综合改造,软、硬件设施提档升级,去年接待游客达20万人(次),被评为国家aa级旅游景区;针对群众反映结婚、离婚登记不方便的问题,投入40万元,装修了婚姻登记大厅,实行结婚、离婚合并办理服务,工作人员整洁着装,挂牌上岗,态度热情,微笑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大提高。

  2、积极促进工作人员素质整体提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将人员素质提升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根本内容,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等综合 素质培训,提高正确执行政策和依法办事的能力。XX年以来,民政局组织全县民政系统干部业务培训4期,参训人员400余人次,提高了执行政策的能力;社救科组织灾害信息员培训500人次,提高了核灾、报灾和灾害预警的能力;县福利中心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组织全县敬老院护理员培训,激发和调动了工作热情,提高了专业技能,促进了整体素质提高。

  3、积极促进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落脚点是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近年来,全县民政系统认真履行为民服务的职责,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项惠民政的落实,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政风行风的转变。如加强和改进低保操作流程,加强监督管理,实现“阳光操作”,做到“应保尽保”;深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改革,强化救助保障、规范救助流程、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XX年11月至XX年6月,共救助1.02万人,支出救助金额789.9万元;推进殡葬制度改革,落实城乡困难群众丧葬补助,XX年共减免135人丧葬费,计10.55万余元。对全县农业户口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收费均低于渝价〔XX〕488号文件规定的20%。

  4、积极促进民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近年来,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民政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各类业务工作流程,以制度手段规范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彩发行等业务工作流程和标准,全面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如低保中心结合实际,将低保申请、听证、审批、公示以及监督举报电话采用漫画的形式张贴到院坝、楼栋,形象直观,通俗易懂;婚姻登记处全面推行网上预约登记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方便;军休中心完善公开制度,设立事务公开专栏及意见箱,每季度向军休干部通报经费使用情况,维护军休干部利益。

  三、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我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还很滞后。民政基础设施是为民服务的平台和载体,近年来,我县加大了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整体上看还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难以适应民政工作的发展和为民服务的需求。如我县婚姻登记大厅面积不足,还没有配备取号器,仍沿用“站队”式的办理方式;还没有规范的救助管理站,不能满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需要;镇街民政办办公面积狭小,多数没有专门的民政服务窗口,直接影响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全县57个社区只建立了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

  2、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强。尽管每年都组织民政政策法规宣传,但大多数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了解仍然不够,需求还很强烈。据统计,去年县民政局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中,咨询低保、大病救助、退役士兵安置、收养登记政策的占信访总量的28.6%,反映了民政政策宣传还需要创新方法,加大力度。

  3、基层民政干部力量薄弱,待遇差,影响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随着改善民生要求的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任务逐年加重,很多工作都要落实到镇街甚至村(社区)一级。据调查,全县各镇街民政办平均只有2人,部分镇甚至只有1人,村(社区)还没有专职社会保障工作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从待遇上看,镇街没有民政办主任的编制,民政办主任进不了镇街二级班子,成长进步受到很大限制。敬老院工作人员月最高工资1200元,大部分900元,平均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且多数镇街未购买社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

  (二)推进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建议

  1、深化教育,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对外窗口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服务要求,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要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群众宣传民政工作政策法规,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向群众发布民政信息和民政工作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三是规范完善会议制度,强化领导班子能力建设。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党组民主生活会、议事规则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民政部门行政效能。

  2、立足实际,加大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根据民政工作实际,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严格按照民政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逐步实现婚姻登记管理标准化建设目标。二是要加快救助管理站建设,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提供条件。三是加快设立镇街民政服务窗口建设,方便服务群众,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3、多措并举,调动基层民政干部和福利机构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一是建立基层民政干部保障机制。设立镇街民政办主任编制,将民政办主任纳入镇街二级班子,让民政办主任“有盼头”。二是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员待遇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适当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并将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与绩效挂钩。三是增加工作力量。通过第九届村(社区)“两委”选举,在村(社区)增高一名专职社会保障工作员,缓解工作力量不足与工作任务重的矛盾。

  4、公开政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一是要实行绩效考核,县民政局要与各科室(事业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兑现。二是要实行阳光政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都要纳入政务公开内容,保障民政对象的知情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平台,实行政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要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坚决纠正工作中错位、缺位、越位行为,加强行政管理,逗硬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确保重大决策的顺利执行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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