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调研报告
xx区地处南京城南老城区,近年来全区市政建设、老城改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任务很重,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处置稍有不当,矛盾极易激化。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我们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抓调处、保稳定、促发展”这一主题,立足本区实际,实行“六前”工作法,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统一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机制。去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起,调结 起,调结率达 %,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xx”创造了良好环境。XX年,我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首批“社会治安安全区”。 一、领导指挥靠前,努力做到责任体系早健全 一是责任落实到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调处工作,牢固树立抓稳定也是抓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抓经济促发展是政绩,抓调处保稳定同样也是政绩。建立健全调处、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求党政领导干部既是本职工作的责任人,也是所管领域调处工作的责任人,切实做到调处工作与经济工作、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任务分工给领导。明确书记、区长负总责,分管书记、区长负直接责任,其他常委、区长分片负责,切实做到主要领导带头抓调处,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调处,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抓调处。对重大信访问题,实行区领导包案负责制。定期召开领导包案工作汇报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包案区领导汇报情况,分析症结,提出方案,负责办结。今年1-3月份,已调结集体访28起,个人访23起。 三是现场指挥有领导。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切实做到哪里有突发事件,哪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区领导的身影。去年我区江宁路一工地出现拆迁户爬上塔吊、扬言自杀的事件。该起纠纷的另一方是家省属开发公司。接到汇报后,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协调区司法局无偿为该拆迁户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置了这一突发事件。去年,夫子庙地区贡院街夜市搬迁、龙门街摊点搬迁,获悉部分摊主准备集体上访信息后,区领导高度重视,迅即赶赴现场,协调相关部门,通宵处置,成功化解了这一事件。“两街”的顺利搬迁,为夫子庙地区“提档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信息预警超前,努力做到苗头问题早发现 一是以《不稳定因素每日动态》为载体,实现信息预警工作日常化。从去年10月1日起,区综治办专人收集信息,编写《不稳定因素每日动态》,供领导决策时参考,切实做到情况随时掌握、信息随时报送、问题随时处理。去年国庆期间,夫子庙美食节部分摊主因生意不够理想,准备集体上访。获知这一信息后,我们连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做好相应工作,成功化解了这一可能发生的大规模集访事件。 二是以联席会议为载体,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台账、零报告、情况通报、考核督察等多项制度,做到每月必须排查,敏感时期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必须排查,普遍性问题必须排查。区综治委、信访局和司法局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动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实行主动调解,避免矛盾激化。 三是以网络建设为载体,实现信息预警工作深度化。加强情报信息员建设,建立健全区、街、社区(村)、楼栋三级四层信息网络。特别在企业改制、城市拆迁等易发纠纷领域,设立耳目,发展内线,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情报信息。在治理“三小车”工作中,全市“马自达协会”会长周某就在我区。能否有效监控此人,事关重大。公安机关利用楼栋信息员耳聪目明的优势,及时掌握了其违法证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证了全市“三小车”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调解工作提前,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早处理 以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为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前移关口,在取外地之经同时,努力创本地之新。 一是上下联合联动。以区中心为龙头,向下延伸,上下结合,形成二级中心、三级组织、四级网络、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大调解组织体系。区街两级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服务调处中心;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及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设调解窗口和首席调解员;居民小区楼幢、村民小组及100人以下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民调小组;区管系统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调解办公室;区其他部门、直属单位设立民调信息员。 二是左右联合联动。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在区中心的统一组织下,各涉案单位共同调解。区调解中心成立第二天,某施工单位地下管道施工操作不当,致使周围30户居民家进水,并造成1000多户居民突然断水。居民们立即阻止施工,并酝酿集体上访。中心接报后,迅速组织街道、城管、房产、信访、公安等中心成员单位,会同市政、自来水公司协力解决,成功调解。 三是点面联合联动。坚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由点及面,循序渐进。以社区调委会建设为例,我们以双塘街道为试点,推行机关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结对创安”活动,选派义务调解员,较好发挥了机关人才优势。取得经验后,及时在全区推广。面上工作的拓展,反过来又深化了点上工作的开展。全区66个社区的“结对创安”活动,各具特色,各有亮点。 四是内外联合联动。工作中,我们注重借智借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家作用。区中心设立了法律咨询室,安排资深律师免费接待群众,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设立恳谈室,聘请心理学教授,对相关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则实行听证制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共同参加,评论是非,形成人民矛盾人民调、社会纠纷社会疏的良好氛围。 四、法制教育在前,努力做到重点对象早转化 实践证明,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工作中,我们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因势利导”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抓住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积极引导其依法维权。如XX年4月,某小区部分居民以讨要“阳光权”为由,阻扰施工,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500万元之巨。我们一方面采取果断措施,恢复正常施工秩序,另一方面发挥调解功能,积极引导居民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矛盾。区法院组成专门班子,先后7次组织原告与开发公司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居民与开发公司达成协议,依法维护了自身权益。通过同样办法,我们还及时化解了某开发公司购房合同纠纷、“高尔宝”助长护膝消费者与经销商纠纷等可能爆发大规模上访的事件。 二是“重点突破”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我们采取“隔离现场”的方法,抓住重点人头,抓住关键人物,有的放矢,各个“击破”。请上访群众推选代表,与区领导面对面谈话,协调解决问题。这样,既有利于缓解事发现场人多嘴杂的混乱局面,便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又可通过做好代表工作,由代表促进矛盾解决。 三是“迂回曲折”法。对个别上访群众,特别是带头信访或发起人,正面做工作往往比较难。因此,我们注意利用其社会关系,共同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另辟蹊径,钝化矛盾。如处理响水桥群访事件中, 关键人物陆某情绪激动,工作难做,并可能采取过激行动。我们通过其好朋友帮助做法制教育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是“敲山震虎”法。打击少数,严惩首恶,就是教育多数,维护稳定。这本身也是一种警示性的法制教育。在处置东西长干巷、响水桥等拆迁户集访问题中,我们果断采取措施,对极个别挑头人物、核心骨干依法告诫、传讯等,孤立极少数,争取大多数,及时消除部分群众不切实际的幻想,有效控制了局势,迅速平息了事态。 五、帮扶措施上前,努力做到群众困难早解决 一是贴近弱势群体所需。坚持从群众最难的事入手,组织“面对面”援助,开展“送温暖、送奖学金、送岗位”等“三送”活动,努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在区调处中心设立“爱心基金”,供特困来访者应急之用。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拓展法律援助思路,成立反家庭暴力救助协作网络、青少年维权岗和残疾人维权岗等专门组织,全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贴近当事人所需。在处理渔业大队集访事件中,我们发现渔民提出的种种要求中,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核心问题。因此,处置工作明确了尊重历史、不留后患的原则,整合部门资源,采取多种措施,一举解决了这起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的信访积案。渔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送来了锦旗,市里也专门发了通报表扬。 三是贴近稳定工作所需。近年来,我区进入大拆迁、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在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拆迁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依法拆迁、以德拆迁、有情操作、能宽则宽。去年全区拆迁6500多户(为前两年拆迁量总和),未发生一起过激事件。在帮扶工作中,既注重让群众得到实惠,也注意方式方法。如在拆迁安置中,对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主要通过街道、民政等部门帮扶,避免产生新的矛盾。 六、~宣传抢前,努力做到事态局势早控制 建立健全突发性事件新闻通气制度、归口管理制度、分类处理制度等,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取得支持,防止发生新闻炒作现象,切实做到“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全区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近年来,我区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没有一起因为新闻报道而扩大事态,影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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