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21 来源:工作报告
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下面是范文大全整理的关于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范文全文,欢迎借鉴!
一、x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认真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2016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为:
1、公司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月**日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小文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公司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月**日在公司办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同志来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及《*****》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公司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月*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五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会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人数,会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同志主持。经过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检查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重大收购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集团收购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及其拥有的仿膳饭庄、丰泽园饭店、四川饭店之100%国有产权,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
(五)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2016年度,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也是落实公司“五年发展规划”的初始之年。因此,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再次,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个人工作职责分工,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行使了监督检查职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1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优先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共1项议案。
2、201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关于为相关下属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共6项议案。
3、201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制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暨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共12项议案。
4、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共1项议案。
5、201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共1项议案。
6、201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1项议案。
7、2016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共1项议案。
8、201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优先股第三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共1项议案。
9、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金额、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第二次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共5项议案。
10、2016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和聘任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2项议案。
11、2016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1项议案。
12、2016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共1项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认真贯彻落实“法制、监督、自律、规范”的方针;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披露公司的各种信息,不存在误导及虚假信息。
(2)公司董事会能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持续发展措施、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等重大事项认真论证、及时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均能够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贯彻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9月17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3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优先股,首次发行不低于225,000.00万股。本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2016年8月17日、2016年9月22日分三次累积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优先股,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25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7,750.00万元汇入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7,750.00万元,其中偿还银行贷款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7,750.00万元。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现象。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7、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均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审批流程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8、对201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10、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11、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保存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修改完善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公司并按要求及时披露和和报送,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7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各位领导、各位会员:
2016年,监事会在区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协助下,严格按《章程》规定,自觉执行会员大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有效地促进了联谊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监事会主要是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监事会积极推进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定了议事规则,有力地促进了监事会工作制度化。按照年初分线安排,每个专门委员会都安排了一名监事,具体参与委员会的各项活动,负责监督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一年来,监事们列席了历次理事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听取了各项重要提议和决议,了解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联谊会和各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二)积极协调内部机构关系。监事会坚持做到“分工不分家,监督不旁观,参与不干预,互补不拆台”,自觉维护理事会、秘书处、监事会之间的团结。主动支持配合理事会工作,积极参加理事会、秘书处组织的活动。通过参与活动,使监督的力度得到加强,监督范围更广泛,有力地促进了理事会工作的开展。
(三)不断规范财务管理监督。一年来,监事会着重加强对会内财务工作的监督,促进财务运作的规范化。一是积极配合理事会和秘书处落实财务收支计划,强调按时收取会费,控制开支。二是对财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实现财务工作规范化。2016年,联谊会收取会费元,正副会长赞助元,总收入为XX;用于办公阵地建设、外出参观、电视宣传、日常管理、年会活动等总开支为元,结余元。经过审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联谊会能够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及相关法规,规范财务运作,做到依法建帐、收入合法,支出合理,帐目清晰完整,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2016年,监事会主要将从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监督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保证有效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监督的透明度等几个方面着手,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共同维护好会员的合法权益,注重监督与服务并重,认真履行监事会工作职能。
另外,对于联谊会今后的工作,监事会在此提出几点建议:
1.加大会费的催收力度,保障联谊会的正常运转。会费是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会员也许不是独立的直接受益,但一定可以从联谊会所做的工作中受惠。在审核中发现,目前秘书处的会费收缴率为70%左右,还不太理想,应予改善。
2.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大联谊会的宣传力度和会员间的合作交流。让更多的会员不论其企业大小、不论其市场地位高低,都能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让全体会员通过紧密联系和交流,实现项目合作和资源共享。
3.不断提高组织管理水平,促进联谊会持续健康发展。希望联谊会在会长的带领下,在理事会和秘书处的务实工作下,按照章程及建会宗旨,能够继续积极作为,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这一品牌不断做大做强。
各位会员,监事会的工作离不开大家的信任和支持,离不开全体监事的勤勉与尽责,也离不开理事会的支持和秘书处的配合。我们的工作难免有不足之处,请各位会员对监事会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努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为联谊会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同时,在岁末年初之际,我谨代表监事会全体成员祝各位领导、各位会员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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