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4 来源:工作报告
根据市局基层科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检查通知要求和《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局党组及时对全县20xx年度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考核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严格按照市局规定的考核项目和考核内容,全面做好迎查考核准备。近期,局专项年检检查小组重点围绕队伍建设、业务开展、执业表现、内部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通过查看有关资料、管理制度及公开公示内容,调阅办案卷宗,检查办案轨迹、与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对各所资质条件、执业活动、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公示监督、收费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年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基本状况及年检情况
全县有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中,乡镇驻地法律服务所3个,街道驻地法律服务所4个。20xx年共有执业法律服务工作者33人,全部具备大专以上学历。7家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70余家,办理各项法律事务600件,业务收费80万元,办理法律援助事务90件,代写法律文书3000份,办理见证300余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本次参加年检33人,正常通过年检32人,其中,民德所的陈兵缓注,杰人所的王俊亮变更外地执业。注册到期更换新执业证8人。杰人所变更执业地点,民德所更换注册到期执业证。通过年检法律服务所7个。
今年以来,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严格执行《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种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管理三项创新工作,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创新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自觉接受县局的管理指导,诚信执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为群众和顾问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法受案、依法结案;档案管理基本规范,做到一案一票、一案一卷、一案一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实行民主管理,严格财务管理,统一收案,依法收费,不许诺,不打保票;办案流程、收费标准、执业纪律等各项制度上墙、公示,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人员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党员有隶属的党组织,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
二、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年来的管理情况
(一)切实履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职责
20xx年,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全县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指导和监督。县局结合阶段性工作实际,定期深入到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回访当事人等方法,全面掌握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发挥情况,指导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完善法律服务所管理机制,修定完善了《县法律服务所的管理规定》,重申规范了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同时,严肃查处法律服务工作者乱收案、乱收费、不依法纳税,冒用律师名义办案,超越业务范围办案,向当事人虚假承诺,搞不正当竞争等行为,逐步规范和净化了全县的法律服务市场。
二是逐步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正确引导。积极引导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拓展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为基层的广大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基层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减负减压。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并确定任务数,县法援中心每季度对完成情况予以公布。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投入到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中、参与全县每月3日“大接访”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出一份力、发一份光、献一份热。
三是不断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以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水平为目标,加强培训教育工作。20xx年,在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了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并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考试,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普遍得到提升。
(二)切实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
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深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进一步规范统一收案收费。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一律由法律服务所按照《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向委托人收取法律服务费,并向委托人出具收费票据。收取法律服务费的数额和方式要在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聘用协议》等文书中明确约定。严禁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收案收费。
二是采取定期抽查,强化监督。认真做好对法律服务所和服务人员的监管指导工作。通过法律服务行风监督员和走访当事人、委托人,全面掌握办案情况,组织人员定期到法律服务所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办案卷宗进行抽查等方法,不断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严肃纪律,维护形象。对存在违法违纪、管理混乱的法律服务所,要求限期整改、整顿;对违法违纪人员予以惩戒直至清退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以切实维护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形象。
三、通过年检,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个别法律服务所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不够规范,卷宗材料装订不齐全,办结案件未按规定装订存档。
二是个别法律服务所制度存在缺项和不健全问题,未按规定要求将工作流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收费标准等上墙公示。
三是有的法律服务所管理意识不够强,只重视业务活动忽视队伍思想政治引导,整体观念不高,缺乏凝聚力,很难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四是个别法律服务执业人员执业能力不强,撰写的法律文书词不切主题,观点模糊,逻辑混乱,论证无力、法律关系理不顺。代理中取证马虎,法庭应付,敷衍了事。
通过年检,全县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期望和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管理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奖机制,全面提升行业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认真探索和研究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保障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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