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06 来源:工作报告
坚持依规治党,将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下文是2017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全文由范文大全小编搜集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我代表中共河北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总结2015年全省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刚才,省委书记赵克志作了讲话,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坚强领导下,省委和全省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河北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纠正和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在严惩极少数的同时,更加注重管住大多数;在快查快结的同时,更加注重依纪依规;在强化震慑的同时,更加注重“不敢、不能、不想”的协调推进,扭转了“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局面,全省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由胶着状态向反腐败斗争正在取得压倒性态势转变。
(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同行。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影响论”“拐点论”等种种杂音,省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切实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政治基础。坚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要位置,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升政治觉悟,增强忠诚于党、保持定力的理性自觉。对党中央、中央纪委提出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等新思想新部署,对新修订的一准则两条例,对“学思践悟”系列文章,及时跟进学习,认真研究部署,用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应对挑战、推动实践。
经受重大政治考验,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周本顺、梁滨、景春华严重违纪问题,极大地损害了河北政治生态。尤其是周本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错误言行,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恶劣影响。在这一重大考验面前,省纪委常委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方面,客观冷静把握形势,以顽强坚定的意志,坚守纪检阵地,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坚决同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行作斗争,坚决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直面问题大胆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针对影响反腐败向纵深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探索实践,创造性地落实纪检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
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针对责任传导递减的问题,协助省委制定“两个责任”清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厘清责任内容,明确问责情形和方式。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巡视监督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及时纠偏矫正,层层传导压力。推行“一案双查”,全年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586人,倒逼责任落实。
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针对反腐败协调不畅、责任不清的问题,及时调整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加强和规范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信息查询等机制。认真落实“一为主两报告”,全面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推进省直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和纪委领导干部提名考察制度改革。针对“派”的权威不够、“驻”的优势不强的问题,大胆突破瓶颈,制定《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将派驻机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及办案经费等,统一收归省纪委管理。在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新设和调整7家省纪委派驻机构。制定设区市纪委、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管企业纪委和省属本科院校纪委正副书记(组长)4个提名考察办法,强化上级纪委的领导。
积极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试点。针对县级纪委职能发散、战线过长等问题,以唐邢、衡水、廊坊3种模式开展试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统筹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派驻机构全覆盖和乡镇纪委建设,整合纪检力量,改革体制机制,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三)考核引导试点先行,积极探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效途径。围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措施、创新推动,将严明纪律体现到纪检工作的全过程。
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省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突出副书记齐抓共管纪律审查工作,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为监督执纪综合协调部门,纪检监察室为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的一线执纪部门,强化纪检监察室联系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直单位工作模式,实现了纪律建设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切实发挥考核引领作用。聚焦纪律规矩,突出执纪特色,修订《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围绕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设计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调整考核系数,引导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政绩观、回归“原教旨”,不断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
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创新。围绕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抓起来、明起来、严起来,选取4个设区市、3个省直单位、省纪委机关10个室处和省委巡视办、3个巡视组开展试点,创新实践了一系列坚持纪律导向、强化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
拓展抓早抓小有效途径。规范和推行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3种方式,省纪委共谈话函询省管干部132人,通过初核和谈话函询为218人澄清了问题。分3批对197名新提拔重用省管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以张家口市、廊坊市为试点,根据巡视和日常监督情况拉出问题清单,组织市委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促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具体化。省市县三级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及时通报典型问题。省纪委网站发布案件信息83件,其中省本级27件;点名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52批、328起,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48人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不敢”氛围。始终把解决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执纪失之于宽软问题作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考核引导和检查督导,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决查处违纪行为。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作用,组建查纠“四风”机动队,创新“互联网+监督”方式,执纪越来越严。发现顶风违纪、监管不力的,一寸不让、严肃处理。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23件,处理党员干部2794人,其中纪律处分2437人。
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三种人”为重点,用最坚决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严肃审查了郑雪碧、陈贵、周杰、古怀璞、陈学军等一批重大违纪问题。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07783件(次),处置线索28979件,立案24285件,结案24056件,纪律处分26519人,其中厅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79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44人,同比分别增长140%、85.9%、28.5%。省纪委先后三轮直接向下交办问题线索695件,对查否的按5%比例进行复查,发现和纠正调查不实情况2件,并进行了严肃处理。11个设区市纪委立案1414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633件,同比增长82.9%;省直派驻机构立案306件,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19件,同比增长183.3%。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2990人。全省法院系统依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144件、2024人。
集中整治“小官巨腐”。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城建、涉农资金和“村官”等10个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共排查问题线索9152件,初核7295件,立案6413件,纪律处分6313人,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1015件、100万元以上的190件、1000万元以上的31件。
积极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建立完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全力实施“天网”行动,采取遣返、引渡、缉捕、劝返等措施,追回在逃人员28人,其中境外14人、境内14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8人、“百名红通”人员1人;出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归案率53%,在全国排名第2位。
(五)聚焦中心创新方式,巡视全覆盖工作提质提速。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紧扣“六项纪律”“四个着力”,创新方式、强化震慑,推进全覆盖。
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落实。省委书记赵克志先后4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五人小组”会专题研究,21次作出批示,亲自谋划、协调和督导重要事项。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10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省委巡视组由11个增至16个,勇于担当、剑指问题。被巡视党组织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狠抓整改。
创新方式方法,加快巡视节奏。推行巡视“一托N”、汇报“N合一”工作模式,突出小快灵,注重稳准狠。全年共完成巡视123个地方和单位,以及全省城建、规划、园林、供水系统。已完成本届省委巡视任务的74%,对市县两级地方和省属国有企业实现巡视全覆盖。共发现问题线索5346件,是上年的3.2倍,涉及厅级干部135人、处级干部858人,已立案979人,纪律处分758人,组织处理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8人。
狠抓巡视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对53个地方和单位组织两轮回访,对整改不力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写出专题报告7份,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针对巡视高校发现的问题,督促全省高校举一反三、主动整改。针对巡视发现的主体责任缺失、纪律松弛、有章不循、懒政怠政等问题,正在谋划全省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
(六)坚持激励与严管并举,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战斗力。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认真组织学习一准则两条例,注重在实践中提升干部素质。
加大考核激励力度。以实绩识干部用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首次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44个纪律审查优秀集体、154名优秀个人记功授奖;以年度纪律审查考核结果为重要参考,集中提拔4名市纪委副书记、3名省直纪检组副组长担任纪检组组长或副厅级纪检监察员;委厅机关和省直派驻机构提任交流厅处级干部22人。
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落实依规治党要求,组织开展纪律审查规范建设年活动,制定纪律审查工作五项制度,规范移送会审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格式,积极筹建党政机关行贿人员库、企业行贿人员库、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库等。全年共出台制度20项,力求事事有规定、环环有规范。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出台委厅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制定执纪人员“十个严禁”,强化内部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问题。2015年,省市两级纪委干部监督机构共受理相关信访举报429件,初核95件,谈话、函询53件,立案13件,纪律处分14人。
在有重点地创新推进纪律检查工作的同时,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宣传、调查研究、机关党建、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办案点建设和老干部等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
二、工作体会及形势分析
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跟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步伐,坚持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开拓创新,探索积累了一些值得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的经验体会:坚持保持政治定力与踩着不变步伐并举,不为杂音噪声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紧扣中央部署,当好“施工队”,打好“攻坚战”,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执着前进。坚持惩治极少数与管住大多数并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纪律为标尺,盯紧“关键少数”,管好“最大多数”,整肃干部队伍,狠刹不良风气,涵养政治生态,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与试点先行并举,聚焦体制障碍,坚持问题导向,对有明确要求或看准的改革措施,不等不靠、立行立改,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大胆创新,以关键问题的突破撬动整个全局。坚持加大执纪力度与依纪依规履职并举,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严格依纪依规履职,靠党性提升修养,用制度规范行为,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必须冷静判断形势,清醒认识问题。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从我省情况来看,周本顺、梁滨、景春华等严重违纪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信访举报量居高不下,较2014年同比增长11.4%;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严重,这都充分印证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究其原因,关键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尚未落到实处,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的局面还没有形成。
(一)落实“两个责任”不平衡、未到位,“靠全党”还有欠缺和短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目前,各级各部门责任意识虽然有所提高,但由于责任传导不够有力,责任追究尚未形成常态,所以在落实上不主动、行动上缺抓手、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的问题依然存在。比如,我省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绝大多数是由纪委查办的。比如,有些原来由纪委牵头的党务公开、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和基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等工作,经过“三转”移交给了有关职能部门,但承接推进力度不大,有的甚至处于停滞状态。比如,本应由党委、政府或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由于有些市县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给纪委,造成有的纪委仍然冲在一线。这些都说明,依靠全党力量、齐抓共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较真少、不经常,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尚未形成。实践“四种形态”,是党中央针对党员干部的现状分析得出的,其要义是逐级设防,防微杜渐。但从我省实际情况看,目前还没有形成“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理解和把握上都还不够精准。第一种形态关键是要做到常态化,但有的党组织根本没有这种意识,关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面的制度设计了很多,但真正有效管用的招数少,实际运用得更少。第二、三种形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是对挺纪在前的认识理解有误区,有的是工作方式不适应,有的是执纪水平跟不上。前三种形态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主要形式,只有层层设防做到位,才能自然形成第四种形态。如果人为搞成极极少数,就是认识和实践上的扭曲。第四种形态近期还是常量,在目前腐败存量还比较大的情况下,必须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否则就难以形成震慑。
(三)监督执纪问责有空白、未覆盖,“管全党、治全党”远未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是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从全省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还没有实现全覆盖,一般是上级好于下级,党政机关好于直属部门,巡视过的好于没巡视过的,查处过重大典型案件的好于没查处过的。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督执纪问责还有空白,就执纪对象而言,既涉及各级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包括有关县乡村;就六项纪律而言,没有审查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的地方和单位很多;就问责方式而言,没有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更多。据对2015年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统计,省直派驻机构仅有3件;170个县(市、区)涉及乡科级干部只有70件,平均2.5个1件,有些还不是腐败案件。党的十八大以来,省纪委对11个设区市已经实现查处省管干部腐败案件全覆盖,但有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还没有实现查处市管干部腐败案件全覆盖;有相当部分县(市、区)没有查处乡科级干部腐败案件,还有的甚至3年来没有查处过一起腐败案件。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做到执纪问责全覆盖,还存在着“上面九级风浪,下边纹丝不动”的问题。
(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到位、欠深入,制约着纪律检查工作向纵深发展。省市纪委“三转”还存在形式到位、内涵不足的问题,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观政绩观还没有完全调整过来,从执法向执纪、从抓大向抓小、从法语向纪语的转变还不到位。县级纪委“三转”亟待加快推进。2015年是省本级纪检体制改革力度最大的一年,主要改革措施从顶层设计上已基本到位,但是落实深化的任务还很重,市以下改革还未到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时思想上有顾虑、工作上有瓶颈。从纪律审查情况看,仍有6个省直派驻机构“零立案”,11个设区市纪委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的县处级干部仅84人,县(市、区)纪委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的乡科级干部仅210人。这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群众的强烈期盼形成反差,监督执纪问责“最后一公里”亟待打通。
(五)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不适应、有差距,影响了纪律检查工作水平。全面从严治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工作实践看,执纪比执法需要更高的水平。但目前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抓早抓小发现问题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准,核实谈话、综合分析和调查取证的水平等都还有一定差距,不少同志存在着本领恐慌,直接影响了工作效果。比如在谈话技巧上,现在要求不能再用过去那种审讯式的谈话,但开放性、取证性谈话还用不好甚至不会用。适应“四种形态”所需,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已迫在眉睫。
三、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的一年,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一年,是地方党委、纪委的换届之年,也是持续深化“三转”、监督执纪转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纪律检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党中央、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纪律保证。在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基础上,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四种形态”具体化、常态化。实践“四种形态”,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和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旨在既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又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全面准确认识“四种形态”提出的重要意义和科学内涵,增强探索实践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坚决防止片面化、简单化。
1.创新方式方法,实化细化第一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常态化实现起来最难,但十分重要,旨在通过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促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习惯,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防患未然。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起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坚决防止“好人主义”,坚决杜绝党内政治生活的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改掉小毛病、形成好习惯。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核实谈话、诫勉谈话,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用足用好谈话、函询成果。加强跟踪监督,对谈话、函询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不实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要总结推广张家口市、廊坊市改进市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方式的做法,对巡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拉出清单,督促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重点剖析,增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针对性。要鼓励各级党组织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方式方法,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具体化、常态化。
2.坚持动辄则咎,用足用好第二种形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有效避免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强化担当精神。能否对在位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抓早抓小,直接考验着执纪者的责任担当。必须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精神,敢抓敢管、敢于较真、及时亮剑。转变工作理念。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执纪审理等各环节,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现从执法向执纪的转变,敢于善于揪住“小问题”,依纪依规进行处置。突出工作重点。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扭住重要节点,紧盯重点领域和群体,围绕多发易发问题,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知止收手。创新监督方式。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监督检查。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及时发现和迅速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完善机制制度。围绕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研究制定具体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和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3.坚守纪律底线,严格规范第三种形态。破法必先破纪。对于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大喝一声拉一把,促其向后一步则回头是岸;视而不见或偏袒包庇,任其向前一步就是“破法”的深渊。紧盯“六项纪律”,突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特别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等重要节点,对仍然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虽够不上违法,但一律要从严从重处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条例为准绳,严肃、审慎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既要保障执纪审查质量,又要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既要把好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边界,又要避免“大题小做”,坚决防止畸重畸轻。研究制定相关程序性规定,对严重违纪受到重处分的人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及时协调党委落实,确保规范有序运行。落实我省《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意见》,研究实施对严重违纪党员干部实行断崖式降级降职的有效办法,把那些“带病”官员“打回原形”,让其受到切肤之痛。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决定特别是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问题,维护党纪权威。
4.踩着不变步伐,持续强化第四种形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越往后执纪越严,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清仓”行动,认真清理暂存线索,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今年,要把问题线索存量减少70%以上,对党的十八大后腐败增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搞好法纪衔接。准确把握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的各项条款,依纪依法处置,实现纪律和法律的有效对接、无缝衔接。加强对下督导。重点加强对省直派驻机构和市县纪委运用第四种形态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消除空白点,形成震慑全覆盖。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深入开展“天网”行动,盯住重点个案,灵活采取措施,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增强震慑效果。
(二)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是主责主业。履行好新形势下的历史使命,必须立足实际、扭住关键、突出重点,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1.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着力强化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也都是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增强看齐意识,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四个服从”。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三五”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对抗组织调查行为的监督核实力度,严肃查处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坚决彻底地肃清周本顺带来的不良影响。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查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行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他人或阻挠、压制批评、检举、控告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发展党员的行为。认真开展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将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今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用铁的纪律保障换届风清气正、顺利进行。
2.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多数党员干部在基层,基层群众对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感受更直接、反映更强烈,管全党、治全党必须管基层,让基层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深入开展百村调查活动。从全省抽取100个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围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村民自治、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等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找准问题症结,为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决策参考。深入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深化“小官贪腐”专项治理。认真分析群众信访举报情况,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扩大治理范围,延伸执纪触角,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揪出来,严厉惩处。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加大对交办线索办理情况的核查力度,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快节奏、加大力度,确保届内高质量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认真执行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按照分类推进、板块轮动的思路,在省委换届前精心组织安排两轮巡视,适时安排回访,加快节奏、提升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巡视监督全覆盖任务。突出政治巡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着力发现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喊在党委、干在纪委”“只挂帅、不出征”等问题。深化专项巡视。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发现问题,善于由小见大、由表及里,抓住个性、把握共性,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必要时杀回马枪。切实用好成果。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一件一件抓好落实,整改情况要按规定公开、接受监督。对敷衍整改的,要严肃问责。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送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处置。探索市县巡察。在市县探索开展对市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巡察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开,推动巡视工作逐步向基层延伸。
4.扭住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不放松,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准则和条例正式实施,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带动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认真开展“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和执行两部法规,深入查找本地本单位在遵守“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六项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规党纪落实到位。深入开展纠正“四风”专项整治。在持续巩固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对发文、会议、新闻报道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健全“查否复核”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处理和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各部门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把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找准找实,逐条拉出清单,剖析原因,对症下药。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清理不实的典型。积极配合开展省直机关作风整顿,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问题,推动省直机关在全省带头转变作风。
(三)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强化四个方面保障。当前,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正在向深水区挺进,既要巩固好已有成果,也要开辟新的战场,出硬招、出实招,切实解决影响制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的体制机制障碍。
1.加大问责力度,夯实责任基础。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严格落实省委实施意见和责任清单,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设区市党委、纪委要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县乡党委、纪委要强化责任担当。没有问责就没有担当。深入开展“两个责任”问责实施年活动,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拉票贿选、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格追究责任。制定实行“一案双查”的具体规定,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问责方式,建立健全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今年,省纪委将严肃处理和曝光市县和省直单位履责不力的典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抓住典型,不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2.深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三转”。省本级重点是推动“两个为主”往实里做、“两个覆盖”全面到位;市以下重点是参照省本级做法,加快改革进度,迈出实质步伐。切实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强化成员单位责任意识,优化流程,严明纪律,增强协作配合实效。适时开展对中办发〔2015〕10号文件及我省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协作配合和办案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或移送,先查违纪后查违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重领导体制。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具体办法,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严肃追究责任。认真贯彻落实4个提名考察办法,进一步探索研究具体操作规程。完善激励考核约束机制,调动纪律审查工作积极性。实现省直、市直派驻监督全覆盖。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积极推进省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认真落实省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十项制度”,加强派驻机构人财物统管后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明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严肃问责。同时,积极推进省直、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全面提升直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全面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遵循中央纪委顶层设计,认真总结推广我省试点经验,优化机构设置、规范机构职责、增强监督力量,积极探索破解基层人情干扰问题的有效途径,深化县级纪委整体“三转”,促进基层纪委把更多力量聚焦到主责主业上。
3.加强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坚持依规治党,将制度建设贯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做好党内监督条例、党内问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修订制定工作。着眼把准则和条例细化为具体规范,研究制定配套制度,适时出台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开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有关制度的调研工作。深化“规范建设年”活动。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针对新形势,扭住新问题,围绕纪律审查各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事事有规范、环环有约束。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一律从严查处。省纪委适时组织开展涉案款物管理检查。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制定、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把制度的笼子扎细扎紧扎牢,及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悬空、缩水、走偏、变形等问题,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破窗行为”,让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带电高压线。
4.严格管理监督,建设纪检铁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政治立场,砥砺意志品质,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接受监督,将“三严三实”作风贯彻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以换届为契机,加强班子建设。配合党委做好纪委换届工作,严把选人用人关,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各级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研究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选拔使用干部,推进干部交流任职,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对标中央纪委,提升整体素质。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以中央纪委为标杆,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上水平。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巡视组、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和考核激励力度,全面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与中央纪委同步建设覆盖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平台,建立情况明、数字准、可监控的数据库,完善拓展规范行为、提高效率的应用系统,为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推进作风转变,夯实基础工作。狠抓作风转变,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吃透情况,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适应工作和形势需要,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检查工作的新理念、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全局性、实践性课题研究。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文化传统的宣传,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严管就是厚爱,强化内部监督。纪委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担当起教育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纪委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又要敢抓敢管、带好队伍。制定实施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实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肃处理乱作为、不作为、不善为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律检查工作使命神圣、任务艰巨、群众关注。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定力,精准发力,齐心协力,不断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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