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4 来源:工作计划
学校是师生学习的圣地,必须加强党风建设工作,保持学校干净的领地,下面由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2017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泰安市纪委十三届二次会议精神和教育局《关于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寨子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务求实效,进一步把我校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帮助全体教师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兴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定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筑牢树立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
2、认真搞好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管理和为民服务工作。
3、宣传、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规定和领导讲话精神等,使全局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人员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5、以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人物为重点,号召干部职工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一人先进,全体看齐,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推动干部职工自觉搞好文明优质服务,扩大社会影响力,树立廉洁高效的、热情周到的教育新形象。
(二)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艰巨而繁重,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组织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2、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五个亲自”,安排部署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通过一系列措施,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逐步增强“五种意识”,即:自律意识、政策意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意识、管好身边人意识。同时实行“三负责”: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检查,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干部职工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细则》、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下发《反腐倡廉任务分解表》等,并将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制度、规范合订成册,归盒管理,切实做到工作任务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规范动作。
2、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廉洁自律档案。
3、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坚持一年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教师实际问题,班子成员内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凝聚力
(四)强化监督,认真落实预防工作措施 。
反腐倡廉工作是我校今后一个时期漫长而又艰巨的任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融监督于日常具体业务之中,引导党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1、坚持重大资金投入、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物品添置等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
2、一切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吃、拿、卡、要,接受礼品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现象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领导,经研究,成立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成员:各班班主任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情况,结合我校教育实际,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对策,着力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我校党支部根据慈教党委【XX】8号文件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狠抓任务落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自觉性、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改革的健康发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有效监督,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今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是:
一、健制度,落责任
1、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重大事项仪事规程》、《学校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党员干部定期约谈制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校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切实落实号“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各个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工作标准、保障措施,学校将通过日常检查等形式进行落实。
二、强领导,落实处
1、进一步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造性开展工作,务必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做实践“三个代表”的模范。
3、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重管理,抓不正
1、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根据“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总体要求,从严治教,依法治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久深入开展治理乱收费工作,使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2、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干部、教职工队伍素质,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认真抓好师德师风教育,弘扬教师依法治教、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良好师风。继续抓好校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抓预防,堵源头
1、严格执行教育项目公开进行招投标、基建维修项目、大宗物品和设备仪器实行政府采购的规定。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
2、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认真落实 “收支两条线”制度。
3、扎实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首先、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以“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其次,在学生中开展“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班队会等阵地,开展“学廉洁人物”、“讲廉洁故事”、“背廉洁格言”、“写廉洁童话”、“画廉洁漫画”、“唱廉洁歌曲”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尊敬廉洁人物、推崇廉洁行为的情感。
4、积极开展“双诺双创“工作。开展学校支部向教师承诺办理若干件实事,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向教师承诺做若干件实事争创党员先锋岗。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校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和邓小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论述和上级有关部门民主评议行风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携同全体教师共同塑创良好教风、班风、学风。同时,学校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廉政建设责任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成立校务校财监督小组,做好校务、财务公开制度,保证班子成员清正廉明,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到反腐倡廉、拒腐防腐。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和《覃塘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强化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扎实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着力创新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教育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促进覃塘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基本原则: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有序、预防为主、防治并举、违规必究,惩前毖后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
责任追究的对象主要是区教科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含二层机构)、辖区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责任追究的方式
实施责任追究,应根据责任人的失职程度的不同,分别给予不同方式的追究。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包括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组织处理的种类有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谈话、岗位调整、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纪律处分主要是指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党纪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给予党纪处分的同时,视违规情节,确实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政纪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四、针对具体违规情形,实施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追究
1、领导班子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对领导班子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对领导班子进行必要的调整。
2、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低于“良好”档次的,在各种评优评先活动中不能评为“优秀”或者“先进”;被评为“不合格”的,对主要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要对该领导班子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应当追究责任。
1、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1)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不解决存在问题的;
(2)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法规不督促落实的;
(3)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的住房、用车、出国(境)等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自查自纠的;
(4)不按规定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或者虽参加民主生活会,但不对照检查自身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不进行整改的;不按要求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
(5)对人民群众(包括教职工,下同)来信来访不认真处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重视解决的;对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或群众举报的问题未及时办理,妥善解决,妥善处理好的;
(6)因疏于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7)没有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监督检查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和学校出现挤占、挪用、截留和平调教育经费等行为的;
(8)没有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限钱数、分数、人数),高中招收择校生超过招生总数的30%,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超标准收费行为的;
(9)教育投资项目监管不力,出现暗箱操作,工程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10)学校没有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没有依法办学,在办学行为、教师师德、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收费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
(11)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学校发生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的;
(12)不认真执行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不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
(13)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拒不执行组织调配决定,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骗组织的;
(14)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低于“称职”档次的;
(15)其他不认真执行或者违反中央、自治区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较轻的。
2、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工作不重视,采取敷衍态度,致使直接管辖范围内不正之风严重,影响恶劣的;
(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或下一级领导班子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长期失察的,或者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
(3)对查办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不履行职责,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办、拖案不结的;
(4)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违反干部选拔制度,对本系统教师招考、调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级、奖励和选拔任用等全过程疏于监督与管理,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
(6)利用职权,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放任、包庇、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8)在学校重大建设项目上或者资金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
(9)对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未执行招标制度,未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搞暗箱操作的。
(10)其他不认真执行或者违反中央、自治区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情节较重的。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责任追究的监督、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的文件制作、宣传报道、数据统计、信息报送以及协调、监督指导学校责任追究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家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陈 山、丘树奎兼任。工作人员谭 健、周纪恩、周 翔、林树林、杨延坤。工作期间人员不够的情况下,从各股室中调整抽人协助配合。(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党委办公室,联系电话:4725828)。
各中小学也要相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组织机构,并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1、健全制度,依法办学。一要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二要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和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把理想信念和依法从政教育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三要完善干部选拔制度。落实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加强对教师招考、交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级、奖励和选拔任用等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四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收入不入帐、设立帐外帐、私设小金库、弄虚作假列支、虚报冒领套取专项经费等。五要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制度。各单位、学校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六要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各单位、学校班子领导成员,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七要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危房改造、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与监督配套措施,加强对较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教学仪器、器材等,要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不搞暗箱操作。八要完善教育系统阳光政务、阳光校务、阳光财务制度。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拓展政务、校务和财务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机制,履行服务承诺。充分利用教育网平台,及时、准确、全面地进行政务公开。
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教育,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率先垂范,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八个方面”、“十二个不准”。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着重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反腐倡廉工作重要部署与决策教育、宗旨与传统教育、法制教育、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等“五项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增强教育针对性,对领导干部要重点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各部门、各学校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3、创新载体,提高党风廉政教育实效。局机关和各学校党支部都要重视创新党风廉政教育载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每个学期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一是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要求局机关及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局纪委每学期要举办一次学习辅导讲座。二是开展“一把手”讲廉政课活动。局党委及各学校党支部的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单位实际讲一堂作风建设党课。三是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化教育这个载体,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四是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征文比赛”以及“廉政短信”的征集活动。五是举办“廉政电影进学校”活动。六是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4、抓好监督检查,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监督检查:(1)抓好对教育投资项目落实情况的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和农村中西部初中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工程进度和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2010 年“教育惠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2)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继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补助大学贫困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和中等职业学校生活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加强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义务教育中的违纪违法行为。(4)抓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通过开展“信访初核”、“信访谈话”、“信访下乡”等活动,妥善处理好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的问题,进一步拓宽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政策规定的,都要及时办理,妥善解决,没有政策规定的,要认真做好解释疏通工作,对群众举报,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答。
5、抓好纠风工作,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各种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扎实推进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工程。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自觉学习、勤奋学习、终身学习,打造学习型班子队伍;二是加强组织建设,配好配强领导班子队伍,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增强队伍活力;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各单位和学校领导班子要着力在解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加强能力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破解新难题、探索新领域、把握新规律、积累新经验、取得新业绩,全面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强廉政建设,通过举办中小学校长廉政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校长们对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2)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着力打造安教工程。要紧紧围绕打造让人民满意的“安教工程”的目标,切实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和平调教育经费,切实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3)大力推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区教科局、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聘请行风评议员,扎实开展评议工作。主要解决信息公开、依法办学、服务质量、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教师师德、学校风气和教育教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要推进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钱数、分数、人数),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招生计划管理,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30%,学校不得超标准收费。加强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种舞弊行为,坚决堵塞招生工作中的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5)抓好教学质量工程。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工作,把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升学率作为衡量一个学校全面建设的重要指标。
(6)抓好校园管理工程。安全无小事,要把学校的安全工作作为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重要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点工作,强化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强化经常性管理。
6、落实责任,明确职责。教科局党委实行领导“乡镇包片、部门负责”的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领导除了管好自己,加强自律,还要负责对本人分管的股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同时抓好包片的2个乡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工作,预防为主,杜绝我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乡镇中心小学党总支部班子成员也要分片负责本乡镇辖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工作。为了明确职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要推行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度,每年年初,教科局党委要与学校签订《覃塘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责任状》,党委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工作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局纪委要加强对学校党(总)支部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应当追究又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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