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劳动合同
【推荐】劳动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简介】
某建筑总公司下属有十几家分公司。由于近年来市场竞争激烈,建筑总公司从便于企业管理成本核算的角度考虑,将全部的经营管理权力下放给了分公司。建筑总公司负责招揽工程,分公司根据要求负责施工。某分公司按照建筑总公司的要求组织施工某公路建设,由原来熟悉的包工头从不同的渠道从农村招用农民工数百人。
建筑总公司把招工权、资金使用权、施工管理权等全部下放分公司。建筑总公司和分公司都签订了相应的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建筑总公司把权力下放给分公司,分公司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建筑总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在开工前将资金等全部拨付分公司,分公司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如期完成了修路工程。
然而,分公司在完成工程以后,数百人的农民工却没有按照当初的约定获得劳动报酬。这些农民工找分公司理论,分公司坦言:所有的钱都给包工头了,属于谁招用的就向那个包工头要钱,分公司不管直接支付工钱。这些包工头是否真的拿到了钱,不得而知。有的包工头说分公司只支付了一部分,有些包工头说根本没支付。无论说支付的还是说没有支付的,全无半点书面凭证,甚至还有的包工头不知去向。于是,包括一部分包工头在内的农民工们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建筑总公司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一切责任。
建筑总公司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提起诉讼。不服裁决的理由是:建筑总公司与分公司有协议在先,一切资金费用包括农民工工资全部拨给了分公司,对此分公司没有异议。因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建筑总公司承担责任不当。
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建筑总公司以与农民工没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主体是分公司和农民工为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判决,建筑总公司败诉,承担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一切责任。
【案例评析】
就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形式而言,建筑总公司确实与农民工们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事实上,建筑总公司已将包括农民工工资的全部款项拨交给了分公司。由此看来,建筑总公司似乎不应当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相应的责任应由分公司承担。而分公司认为,建筑总公司确实将包括农民工工资在内的款项拨付给了分公司,但分公司与包工头有协议,分公司按照协议将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支付给了包工头,这一切责任应当由包工头承担。所以农民工应当起诉的是包工头而非分公司和建筑总公司。
从劳动法律的角度分析,包工头是个人的行为,他不具备招工用工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他只能以其信誉推荐农民工。那么,分公司应当是具有招工、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因为建筑总公司实际上是授权给分公司招工、用工。从理论上说,分公司并非是独立法人单位,所以,分公司也没有用工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但因为分公司和建筑总公司有内部协议,分公司通过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便取得了用工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以,分公司和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由此说来,拖欠农民工的一切责任理应由分公司承担。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分公司是否愿意承担这个责任。分公司强调农民工工资已经支付给了包工头,但从案件本身来看:第一,包工头并没有承认或者没有完全承认这个事实;第二,有些包工头已经远走高飞。所以要包工头承担这个责任,分公司必须从包工头手中追回所有的农民工工资款项,这个追索责任在分公司而不是农民工个人。另外,分公司并没有与包工头就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签订任何有效力的书面协议,从法律上看是证据不足的。所以,分公司要想从包工头手中追回这笔款项也是难上加难的。
在这个案件中,分公司的过错是明显的。劳动合同是分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的,那么,分公司依法有责任直接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由其他人替转工资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的行为,除非有劳动者明确的授权,否则,任何人也无权替领工资。因此,分公司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是义不容辞的。
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裁决和判决建筑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是否得当呢?从法理上看,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首先,分公司不是一级独立的法人单位,分公司本身是不具备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分公司的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由建筑总公司授权的,所以建筑总公司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的主体。
其次,建筑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协议,实际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协议最多可以视为建筑总公司内部管理分工的协议,属于建筑总公司内部事务。这主要是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分公司不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用工主体。所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和人民法院判决建筑总公司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是没有瑕疵的。
该案的解决可以这样进行:第一,建筑总公司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第二,建筑总公司对分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理;第三,分公司如果确实向包工头支付了农民工工资,则应当尽可能地从包工头手中追回这些款项;第四,分公司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向包工头支付了农民工工资的款项,包工头又拒不退还的,分公司取得建筑总公司的授权后可以对包工头提起民事诉讼,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由此方可使建筑总公司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的限度。
如果包工头踪迹皆无,则只能由建筑总公司承担所有损失。
特别提示
类似这样的案例为数不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彼此都要认真了解对方是否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如劳动者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具有招工、用工资质;用人单位要注意审查劳动者是否符合招用的条件,是否达到了法定劳动年龄等。只有这样,双方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使劳动合同得以真正的履行。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名称
单位地址 电 话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讯处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
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墨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需用a3纸张双面打印使用,装订使用需加盖骑缝章;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乙方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名称为 ,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工资基数,按温劳社劳薪[XX]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约定为 。
第十五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为;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相关条款即行废止,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为期__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
三、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五、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字后七日内与甲方有关部门(原所在部门、劳资、财务、后勤等)办理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账务交接、偿还财务借款等事项(见《员工离职工作交接、款物清偿一览表》)。如有乙方负责办理的对外业务没有清算完毕,乙方应负责将往来账目核对清楚,并将由对方盖章、签字确认的对账单(或欠款证明)交甲方财务部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与甲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的,仍应遵守原协议的约定。
七、乙方办理完各项交接之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党团关系、计划生育的证明。乙方应于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到甲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计划生育关系转移手续,逾期不办责任自负。
八、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处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通讯住址: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在 部门担任 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乙方应根据岗位、职务和职级所确定的责任,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规定的任务。
第三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则,及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体力、业绩等)和工作态度,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职务作必要调整,调整要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调整包括将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关联企业(甲方参股投资的公司)相应的岗位和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方式的工时工作制。
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国家标准,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间歇时间)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依据《劳动法》及本市相关规定并根据经营需要总体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计算周期内,员工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不含用膳和工作间歇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时间,甲方可依据《劳动法》及本市相关规定并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和职责,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经营需要,并经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后,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调整的,相应的工作时间也将发生调整。
第五条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按甲方现行的工资制度,乙方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 ,岗位工资为 / 元,补贴为 / 元,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为 ,岗位工资为 / 元,补贴为 / 元。员工加班和请假的计算基数按照基本工资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与员工协商一致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七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货币形式按规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有更改,提前下发通知)
乙方依法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发薪时依法代扣代缴。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工具,配发必要的安全、适用、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健康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第九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险福利
第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实行计划生育以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哺乳期等有关费用和相关待遇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医疗期、医疗费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等,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利益。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或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 本合同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根据甲方所作出的试用期评估结果确定);;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替代其义务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因经营状况不善等经济性原因,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依法裁减人员,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合同即告终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职将按旷工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录用乙方的工作单位给予经济赔偿。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订或约定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应按照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
九、竞业限制
第二十三条 若乙方经岗位评估,被确定为涉密岗位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定《竞业限制协议》、经济补偿及相关的违约责任等,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训和服务期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内,若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甲方可与乙方另行签定《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以《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为准,该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按照双方的协议约定确定。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或因严重违纪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协议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公司规定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约定,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具体金额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第二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经营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不经过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条 甲方以上述协议及现行制定、今后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变更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双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时,如果双方没有书面意向终止劳动合同,则自然延续一个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自动转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乙方承诺, 签订本合同时,本人已详细阅看,并对本合同内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时阅看、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职务说明书》等公司相关规定,并保证予以遵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xxxxxx装修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联系方式:
居住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试用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装修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xxxxxxxxxxxxxx。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周周xxxx至周xxxx工作,上午xxxx,下午xxxx;每周周xxxx为休息日。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xx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xxxx元;
(三)经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xxxx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乙方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无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情节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或私自接私转单等情况的;
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xxxx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xxxxx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xxxx年xx月xx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建立用工合作关系,暑期工协议书。乙方根据生产需要保证安排甲方学生进厂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用工期限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薪资待遇
第一款基本工资:员工底薪_______元/月,平均月综合工资_______元。工作时间:每月出勤26天,满勤30天奖____元,每日工作时间约在____小时.每月_____天公休,公休加班有加班费,加班工资另计(_____元左右),公司统一安排食宿(宿舍配有风扇以及被褥)另有男女洗澡场所和娱乐场所.
第二款乙方派遣企业免费向学生及驻厂管理人员提供住宿就餐;第三款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全部工资在合同结束时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发给甲方学生,协议书《暑期工协议书》。
第三条 工作管理
第一款、乙方派遣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学生和驻厂管理人员在厂内的人身安全,保证不安排到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岗位给甲方勤工俭学的学生和驻厂管理人员。
第二款、甲方学生在乙方派遣企业的服务期间内,必须服从企业的规章制度和生产安排。第三款、乙方负责给所有在职实习学生购买保险,当学生发生商业保险范围内的事情,由乙方或乙方派遣企业负责处理。
第三款、甲方学生若有违反乙方或乙方派遣企业的《厂规厂纪》者,按《厂规厂纪》规定予以处分及处罚。
第四款、学生必须三证(身份证、学生证、体检合格证,)齐全,并且是合法有效的。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具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附:本协议在工期内复印有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你会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号应诉通知书收悉,答辩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写明答辩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有关证据______份;
本答辩书副本______份。
说明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
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诉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和被诉人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同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限期要求被申诉人提出答辩书。
第二,被诉人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第三,被诉人应当针对申诉书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提出答辩意见,并同时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有关证据进行反驳,以此说明申诉人的主张没有合理性或者合法性。
第四,答辩是被诉人的一项权利,即是说,他可以行使,也呆以放弃,这完全由被申诉人自己决定,他人不得干预。在答辩方式上也可以选择,可以口头答辩,也可以书面答辩,可以在仲裁准备阶段答辩,也可以在仲裁中进行答辩。答辩人如果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的全称,并由法定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
1、甲方聘任乙方担任专职教师一职,任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薪资为基本工资。
2、乙方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及班级上课,乙方无权自行更改。
3、乙方为甲方带 个班,基本薪资为 1200 元∕月(寒暑假休息月除外),每月及每年还可生成绩效奖金(绩效奖金请参阅《专职教师绩效奖金奖励办法》)。
4、乙方课时费按人计算,班次人数1人课时费为5元∕课,班次人数2人课时费为10元∕课,班次人数为3人课时费为15元∕课,班次人数为4人、5人或以上课时费为20元∕课,班次人数6人到8人以上一并奖励每班次每月200元的奖金(按照达到要求的时间标准判断并且当月发放)
5、补课补助:标准100元∕月(除8月、2月外),每年8月末发上半年补课补助,2月份发下半年补课补助。(当月有补课现象存在时,补课补助才相应产生)
6、乙方工作两年后(以实际上岗时间计算)甲方将为乙方承担一份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合同终止,甲方不再为乙方续交此保险,由乙方自愿交纳。
7、乙方不可同时服务于其他单位组织。
8、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发现乙方无法胜任其工作。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4)乙方患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降低工资标准。
10、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无权中途解除劳动合同,如欲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或与甲方进行协商。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违约赔偿金,金额为3000元。
11、本合同期满后,即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满前60天向对方表示续约的意向,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12、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当事人乙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
(1)备课要按照甲方要求标准备课详细。
(2)不能打击任何学员,学员有问题可以及时和校长沟通,乙方可以适当地激励学员,绝对不能打和体罚学员。如果经过调查因为此项原因而使学员流失,乙方当月工资被扣掉500元或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需保证上课纪律和课堂质量,可以采用奖励和鼓励的办法,甲方需适当配合。
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建三江卓尔教育临时决定,乙方需遵守。
15、本合同为重新修改合同,原合同作废(上岗时间不变)。
甲方(盖章)
电 话:
乙方(签章)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日 月
甲方:*
乙方:*
**小学凿石分校校园内有广玉兰14株、松柏2株、球状四季青5株,石榴树2株,桂花树4株,石榴树2株,樟树12株,夹竹桃2株,种植草皮约100平方米。
由于多年未进行有效的修剪和整理,校园内树木过分生长,树高、冠径都严重超标,还残留了部分枯枝,时不时掉落,不但影响了校园整体美观,还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天台小学凿石分校将校园内所有花草树木承包给殷小红女士修剪、整理。
工作要求:修剪整理必须在20xx年7月至20xx年8月之间分四次完成。
第一次:校园内所有花草树喷洒农药,除虫(喷洒的必须是国家允许范围内的非剧毒农药,不得污染学校水源)
第二次:清除杂草,钩除所有树木枯枝,修剪花木杂枝。(与第一次时间间隔3天)
第三次:广玉兰、四季青、松柏初步成形,草皮修剪平整、成形。(与第二次时间间隔2周)
第四次:校园内所有树木修剪成形。(与第三次时间间隔2周)
劳动报酬:按天计算。200元/天 (双方按时记工,对工。)
支付方式:四次修剪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按双方记工一次性支付所有工资。
特别申明:花草树木修建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有安全责任自负。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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