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证明
出生证明是一个证明自己出生地与出生时间的证明文书。出生证明一般是在出生后不久就办理的。有没有时间限制要看各地具体通知。下面范文大全小编整理了大家所需资料,仅供参考。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血缘关系﹑申报国籍和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请新生儿家长在宝宝出生后,为宝宝确定姓名,并及时(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需告之以下内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
二、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委托书”,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产妇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准确填写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
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前,确定好新生儿姓名,姓氏与父母其中一方相同,不可姓第三方姓氏,如需冷僻字,户籍部门提供可以落户证明。签发后,《出生医学证明》不可以更改“新生儿姓名”。
五、无法确定新生儿母亲信息,不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由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六、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携带以下材料:
1.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的“委托书”,受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双方户口原件及双方户口第一页和本人那一页复印件各一份。
2.《母子健康手册》中产后访视单页须加盖产后修养地社区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公章; 自费﹑省医保、新农合患者需提供出院结算单,市生育保险患者应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3.加盖病案专用章的产妇“住院病案首页”及“新生儿分娩记录”复印件。病例复印费1元,费用自理。
4.有办理人签字的《出生医学证明》告知单。
5.单亲需提供“单亲声明”及居委会“单亲证明”,或不能提供父亲信息的情况说明。
6.新生儿父母属港澳或外籍人员,需出示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属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需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持无中文标识护照的,需有大使馆“中文翻译件”或公证处的护照“公证书”、或公安机关出具“新娘婚嫁电子档案表”。
七、《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录入后,领证人对录入的《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打印签字。
八、《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由户口登记机关拆切,新生儿家长不得私自拆切。
九、您办理的出生证明的时间为: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十、办理时间:每周一﹑二﹑三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出生医学证明:
这个是在生产的医院办的,带好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想好小宝宝的姓名。
宝宝报户口:
父母双方均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和《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随父报出生的,必须携带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宝宝的社保卡及医保卡申领:
填写申领表(到街道社保中心领)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一页有地址的和有小朋友姓名的) 如不是本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在就近街道服务中心。
注意: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后去拿医保卡+就医记录册,以后看病时需医保带好卡册;每年缴费时间段10.1-12.20之间,然后享受次年的 1.1-12.31之间享受医保待遇,不交不享受。新生儿不受此时间限制。
生育基金申领:
1、 填写《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社保中心领取
2、 生育妇女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面写上夫妻双方的姓名、户籍地址、所属街道 (出院时候医院会给的,一式两联,一联办生育保险用的,一联给单位请假用的.要那张黄色的)
4、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复印有双方姓名及身份证的一页,户口簿复印第一页及夫妻双方的两页。)
5、 生育妇女本人的活期实名制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具有转帐功能的软卡)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
6、 生育妇女委托家人或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的要求是A4纸,而且要分开复印,不能节约纸张印一块;材料齐全的话,当场会受理,会有一张打印的单子交给你确认签字,上面有具体金额的,其中一联是留给我们自己的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条件的本市户籍公民,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和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①、身份证明; ②、户籍证明; ③、婚姻状况证明; ④、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⑤、子女的户籍证明; ⑥、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 《光荣证》是可以委托办理的,委托办理时,除提供上述的所有材料外,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上海市独生子女保险:
计划是由上海市人口计生委、上海保监局共同推动的第一项计划生育保险产品。承保对象为出生满30日~16周岁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计划保费为60元,保险期限为1年,包括独生子女疾病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身故(保障金额4万元)、意外医疗(最高保障金额5千元)、重大疾病(保障金额2万元)等保险责任,其最高保障超过6万元
以自愿投保为原则,每对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购买1份。
1、 购买保险时,需携带证件:独生子女父母的《上海市户口簿》
或者《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 办理地点:一是居住地所在街道(乡镇)设立的保险计划服务
点;二是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会。
少儿住院基金
所需材料:户口本
办理地点:地段医院
办理费用:每年60元
享受待遇:支付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住院费用的50%
注意:宝宝满月后办理
xxxxxxxxx(单位或部门名称):
兹委托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负责办理xxxxxxxxxx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或请将xxxxxxxx(具体事务)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或部门)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亲笔签字)
被委托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亲笔签字)
单位名称: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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