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1 来源:自查报告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和荆门市教育局《荆教监XX【7】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就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活动。现在就这一活动自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我校始终把优化教育教学质量看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我校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出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教师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在以校本教研为抓手,落实教学常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研究制度,加强了教育教学的研究,充分发挥教师集体的作用。改革了课堂教学模式,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杜绝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提倡布置弹性作业,引导自主学习,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
三、规范教学行为,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
我校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按新课标要求进行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严禁占用体育、音乐、信息、活动等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确保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
学校规定统一作息时间,确保学生每日有充足睡眠时间。保证学生的午休、自由活动时间,教师没有在学生自修课和休息时间或自由活动时间上课,保证学生每天有不低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及室外活动时间。
五、严格教辅资料的征订。
严格按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征订教材、教辅读物、练习资料,学校和教师没有向学生推荐或统一购买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或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练习资料和复习用书。
六、严格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没有随意停课放假,没有组织学生参加郊游等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读书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假日活动,没有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
七、规范管理,认真实施收费工作
学校向家长承诺不进行任何乱收费,严格按“一费制”有关要求进行收费并公示,学校在显眼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牌,使家长对学校任何收费一目了然。学校没有违规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没有强迫学生购买省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和资料、学具等情况。
东宝区石桥驿镇盐池初级中学
XX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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