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0 来源:词语
zé qī
规定期限。《宋史·食货志下八》:“凡货之可市及滞於民而不售者,平其价市之,愿以易官物者听。若欲市於官,则度其抵而贷之钱,责期使偿,半岁输息十一,及岁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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