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2 来源:承诺书
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福州市马尾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榕马政[2010]125号)、《关于马尾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榕马政[2012]94号)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我村已将政策、参保对象等内容张榜公布并以逐户通知等方式告知我村全体村民,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宣传到位,每位村民都是按照个人意愿选择参保方式。
为此,我村承诺:
1、我村已在做好充分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每个村民的意愿,选择参保登记,并由参保本人填写申请书,代填由本人按手印。如有不实愿承担全部责任。
2、我村已一次性办结重新选择养老保障方式工作,不存在被遗漏人员,之后不再给予办理变更登记。
3、我村对所提供的电子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承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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