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2-02 来源:承诺书
北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对招标文件的仔细阅读和理解,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对第十二间屋回建区规划配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程质量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监理单位承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二、监理单位承诺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程师承诺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五、承诺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六、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 、承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单位名称(盖章):
20XX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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