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妇联调研报告4篇

发布时间:2019-02-13 来源:调研报告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建设和谐家庭,从微观上讲,是为了提高每个家庭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从宏观上看,是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为进一步了解本街道目前的家庭现状,找出影响家庭和谐的最直接、最关键、最突出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妇联系统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职能作用,花山办事处妇联在辖区10个社区选择部分居民家庭采取走访座谈的方式,对近年来和谐家庭建设的基本现状,影响和谐家庭的主要因素进行了调查了解,对今后和谐家庭建设提出了一些对策及建议:

2019年妇联调研报告4篇

  一、和谐家庭建设的基本现状

  花山办事处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家园的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五好文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家庭与自然之间的相互和谐,倡扬了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优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对于营造整洁舒适、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构筑诚信友爱、平等互助、融洽相处的人际关系,建设公平正义、文明和谐的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使倡导美德、崇尚文明、追求和谐成为广大家庭的主旋律。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空前活跃,价值取向出现了多样化,家庭成员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多样性;社会生活、生产方式的变化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等等给家庭领域带来了一些冲击和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

  1、婚姻稳定性下降。一是表现在离婚数量逐年上升。离婚虽然是追求婚姻质量的一种体现,但因离婚给家庭带来的影响是弊大于利,尤其是对子女成长不利。 二是表现在夫妻间不和谐现象呈增加趋势,从妇联和司法近年来信访接待数据看,夫妻间不和谐引起上访的占大多数。

  2、家庭暴力令人担忧。一是表现在热暴力,有的家庭成员之间激烈的对他人身体造成身心伤害,近年来妇联信访接待案件中家庭暴力信访件居多,甚至走向犯罪;二是冷暴力,部分家庭成员之间长期采用冷漠态度,造成对家人精神伤害,直接影响家庭和谐。

  3、家庭生活方式不健康。有的家庭缺少交流沟通感情淡化;有的家庭缺乏家庭责任感;有的沉迷于麻将赌博或网络游戏;有的长期养成不良的生活习惯。

  4、未成年人品行习惯不良。一些家庭的未成年人在品德、行为习惯方面表现出任性、自私、性格孤僻、粗暴、自大、缺乏爱心、生活挥霍、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5、赡养老人矛盾突出。尤其在农村一些家庭因赡养老人引起的家庭纠纷,主要表现在:一是兄弟妯娌间相互推诿、扯皮;二是夫妻间相互指责、抱怨;三是与老人间存在代沟,相互不理解。

  6、两性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家庭还存在重男轻女现象,歧视女婴,有的夫妻地位不平等,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因女性受经济收入状况影响也造成夫妻关系不平等。

  7、因经济收入造成不和谐。部分家庭因病致贫,甚至因其它因素致贫造成生活窘迫,面临生存压力大,家庭成员之间情绪、情感不和谐。另一部分家庭夫妻一方特别是因男方收入高,出现婚外恋,造成家庭不和,甚至离婚。

  二、存在不和谐因素的主要原因 不和谐因素存在直接影响了家庭成员的成长和发展,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从主观上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1、夫妻间基本素质差异大。有的夫妻爱好不同,性格差异大;有的夫妻地位和收入差异大,弱势方形成危机,造成关系紧张;有的受的教育程度不同,文化与处事能力差异,导致关系不和谐。

  2、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人不学法,缺少法律知识,有的认为打老婆孩子是家务事不犯法;有的家庭成员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怕丑,不愿寻求法律帮助;有的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有的家长没有意识到教育孩子学法守法。

  3、子女教育失当。一些家庭文化环境不好,有的家长疏于家庭教育,有爱无教,或者过于溺爱,造成子女性格自私,生活挥霍;有的重智轻德,只重视孩子学习成绩;有的教育方法不当,粗暴施教,甚至缺少对孩子的关爱教养;有的外出打工,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忽视子女教育;有的单亲家庭再婚家庭造成孩子亲情缺失,使孩子性格孤僻,情绪反常,心里失衡;有的父母自身行为不良,品行不端,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4、心理健康缺失。部分人存在心理和谐问题,有的因受社会负面影响,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有的不能承受困难和挫折;也有的人受环境影响性格偏执,脾气暴躁。

  三、和谐家庭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家庭问题是关系到家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核心问题。针对当前和谐家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努力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1、要高度重视和谐家庭建设工作。构建和谐家庭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和谐家庭建设放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中统筹谋划,积极为开展和谐家庭建设工作创造条件、提供资源、搭建平台。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效地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协调社会各种力量,沟通社会各方面关系,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2、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构建和谐家庭的认识。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包括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是平安社会的坚固防线,也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构建和谐家庭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因此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和谐家庭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和谐家庭理念,宣传各类和谐家庭典型,倡导树立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构建和谐家庭的局面,推动形成全民创建和谐家庭的热潮。

  3、要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有助于和谐家庭构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尽量减少家庭暴力等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4、要树立良好的家庭道德风尚。继续大力实施家庭文明工程。妇联组织要注重发挥在家庭领域开展工作的独特优势,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各种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平安家庭”、 “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 “廉洁家庭”、 “节约型家庭” 、 “绿色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种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作为构建和谐家庭的有机组成部分,提高家庭成员的自觉参与程度,使他们在参与中受到教育。

  5、努力提高女性素质,发挥女性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作用。女性在家庭中拥有特殊的地位、具有特殊的作用,一个家庭主妇的素质对她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巨大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她直接影响三代人的生活质量,影响家庭的和谐程度。所以,提高女性素质是妇联组织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要以家庭为单位,大力提高家庭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

  6、要进一步健全基层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落实贫困家庭救助政策。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司法调解、家庭暴力报警点和法律援助站的建设,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帮助群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7、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鼓励建立一些心理咨询、家庭问题咨询机构,向家庭成员提供心理调节和危机介入服务,促进人们心理和谐健康,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减少各种家庭冲突的产生,避免矛盾问题激化。

妇联两法两规划执行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州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州妇联关于开展“两法两规划”执法调研的通知精神,**县妇联对本县执行“两法两规划”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汇报如下:

  一、经验和做法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扩大“两法两规划”的影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两法”)和《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XX-XX年)》、《湖南省儿童发展规划(XX-XX年)》(以下简称“两规划”)是全面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武器。搞好“两法两规划”的贯彻落实,对于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推动妇女儿童进步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委、县政府把宣传、贯彻、执行“两法两规划”的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

  1、层层建立领导班子,为“两法两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两法两规划”颁布后,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宣传部、司法局等18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18个乡镇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县现有班子成员175人,形成了组织网络。

  2、加大宣传力度,使“两法两规划”的宣传家喻户晓。一是把“两法两规划”的贯彻实施纳入了“xx”普法和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妇联、工会、司法、法院、劳动等单位联合行动,利用赶集的机会在各墟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结合我县非公有制企业队伍庞大的实际,将厂矿企业作为宣传“两法两规划”的主阵地,通过宣传栏、讲座、发放资料等渠道切实落实。XX年以来,全县共召开大小宣传会议79次,出动宣传车辆121台次,办培训班87期,培训骨干7830人,印发宣传资料37000多份,编唱苗、山歌262首,张贴标语750多条,办专栏70余个。二是借助新闻媒介、广泛宣传,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攻势,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三是在县妇联工作简报《妇女动态》上开设维权专栏,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平台。

  (二)领导重视,部门落实,社会联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进步与发展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社会系统工程,贯彻落实“两法两规划”是全社会、各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多次组织会议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注重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合力作用,为“两法两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县各族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逐步提高,妇女儿童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

  1、妇女参政议政状况进一步改善。为了使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组织部门和妇联在推荐、培养、选择女干部及提高妇女参政比例上下了很大功夫,县委制定了《**县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明确规定了各个层次的妇女参政比例,同时建立健全了妇女人才信息库,使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相继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我县现有女公务员262人,占全县公务员总数的21.8%;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家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其中,县委班子配备2人,县人大班子配备1人,县政府班子配备1人,县政协班子配备1人。全县18个乡镇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女干部26名,占领导班子干部总数的16.9%,比XX年提高6.9个百分点;17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占乡镇总数的94.4%,比XX年提高27.4个百分点,其中女党政一把手4人,有7个乡镇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达2名以上。全县117个县直科级单位领导班子中,共配备女干部89名,比XX年增加28人;已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有80个,占68.4%,比XX年上升24.4个百分点;其中担任党政一把手的有19名,占16.2%,比XX年减少1人。县人大代表中女代表28名,占15.5%;县政协委员中女委员53名,占总数的28.04%。全县基本完成了《规划》提出选拔女干部进各级领导班子的目标要求。妇女参证议政比例和能力提高后,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妇女的劳动权利得到加强和保护。一是妇女就业难的问题得到缓解。县人事局、县劳动局作出了招工录干工作中男女平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女性的规定。二是妇女权益保护有所改善。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妇女在“五基”能得到应有的照顾,还能定期接受妇检和保健。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得到照顾后,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基本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全县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7482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9692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3254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3355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34664人,较XX年均有了很大地提高。

  3、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益得到保障和发展。近几年,我县教育事业取得了很大成绩,妇女儿童教育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XX年10月,县里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的文件,制定了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资助农村寄宿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办好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经费保障、建立教育基金会和优化教育环境等8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强力推进教育强县建设。XX年初,在落实国家“两免一补”资金1800多万元的基础上,又首开全省先河,变“两免一补”为“四免四补”, 惠及全县50000多名中小学生,涉及村民或居民26000多户,为群众直接减轻经济负担800多万元。XX年秋季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8%;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9%;初中毛入学率为106.11%。

  各乡镇妇联依托家长学校、远程教育等载体,强化对广大农村妇女进行理论政策、文化知识、创业技能、卫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重点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服务能力、农村女能人发展能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的培训。

  4、妇幼保健事业不断发展,妇幼健康水平明显提高。近年来,我县妇幼保健事业取得长远的进展,卫生部门采取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县妇幼卫生机构基本建立健全,全县有五所医院获爱婴医院称号,县妇幼保健所在全州首家通过一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达标验收。XX年全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2.60%,比XX年提高了20.83个百分点,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4.92%,新法接生率为100%,孕产妇死亡率在24.17/十万以下,孕产妇保健教育率为100%,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78.33%,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等“四苗”接种率分别为99.5%、99.3%、98.9%和99.4%。

  5、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显著提高。近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岗位成才典型。同时以妇女和家庭为载体,积极开展了“迎奥运妇女健身活动”、“平安家庭”、“和谐家庭”、“美德在农家”等群众性活动。XX年以来,全县共表彰了20名“双学双比”女能手和“巾帼建功”标兵,同时积极推荐一批自立自强、无私奉献的优秀妇女代表和精诚团结、工作扎实的单位,参加州、省妇联以及全国妇联组织的评选活动。涌现出11名“全州勤劳致富屋里人”,1名“全州巾帼建功标兵”,3个“全州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全州巾帼文明岗”,1名“全省创业成功女性”,1名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由于把“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和小康目标相结合,妇女在城乡各行各业做出显著成绩,她们的经济收入普遍增加,社会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6、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受到有力保护。“两法两规划”颁布后,政法部门从严格执法的高度来认识分析和研究我县妇女权益受侵害的问题,结合公、检、法、司的职能,把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公安机关措施得力,快侦快破;检察部门重点突击,快审快结,严厉打击,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能时,将受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案件放在突出位置,做到快审理、快批捕、快起诉。各级妇女组织、教育等部门多方协调,积极配合,在打击残害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XX年以来,共破获xx案件10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容留妇女卖淫案件7起。

  7、留守儿童得到关心关注。县妇联以县里在教育、卫生、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为工作契机,深入开展留守儿童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县领导的决策服务。还先后开展了“共享蓝天”联谊、大学生暑期支教、爱心结对子、走访帮扶贫困留守儿童等丰富多彩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各级妇联组织为留守儿童落实15000多名“爱心妈妈”和“代理家长”,社会各界踊跃为留守儿童献爱心,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关爱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1、妇女参政议政的层次偏低,女领导干部中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2、妇女参政议政的领域偏窄,女干部涉足的领域多集中在无管理职能或管理职能小的部门,“议政”的多,“参政”的少。

  (二)实施”两法两规划”的难点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妇女的劳动权益保护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现实生活中,女职工下岗多、女大学生就业难、妇女在“四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妇女在人类自身再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得不到充分肯定等男女不平等现象大量存在。二是家庭暴力屡禁不止。妇女上访案件中,家庭暴力约占70%,每年都有10起以上,法律对这些受害妇女却常常表现为无能为力,施暴人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起不到应有的惩戒作用。

  (三)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社会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令人担忧;家庭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身体发育轻心里健康的倾向,离异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教育保护问题比较突出;校园及其周边仍存在许多不安全的因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比较严重等。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两法两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妇女在四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要把促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下岗女职工转岗、转业和自谋职业,同时引导她们转变择业观念,在发展民营经济中创新业,出佳绩。

  (三)加强“四自”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家庭暴力往往被视为家庭私事,时常出现“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机关不理”的“四不管”现象。有些基层组织和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不够,认为是一般的家务事,不予过问或一味调和,即使有投诉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只有加强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才能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从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

  (四)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一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督促指导学校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加强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展普法形式,努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效果。二要特别关注未成年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生活出路问题,尽快建立相应的帮教制度,鼓励他们重新做人,避免和减少再次犯罪。三要社会各方面要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文化、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管理,还校园一片净土;要建立起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链,突出抓好少年向青年转型阶段的教育,同时,学校、家庭、社会对“问题青少年”的教育要突出帮教,把“有人管、有人教”落到实处。

  (五)加强法律调控力度,完善相关法律。虽然目前我国《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均对家庭暴力行为有禁止性条款,但对其并无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而且这些规定原则性强,操作性不强,加上“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于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现象,只有逐步完善各种法律、法规,才能有力打击、惩治家庭暴力分子,促进社会稳定。

县妇联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

  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一直是肇州县妇联的主体活动,现在此项活动县妇联已取得了较好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目前如何改进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显得尤其重要。我们县妇联近日通过走访和下发问卷的形式就家庭文明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

  我县辖12个乡镇,104个行政村,11.6万户家庭,总人口42.7万人(其中男性21万人,女性21.7万人)。在农村自1991年开展“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活动以来,在活动中我们针对农村的形势,创新工作的主题,重点以致富星、科技星为龙头,采取抓发展为主,不放手其它的措施,这个措施全面加强了农村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提高了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目前,全县农村创建家庭文明覆盖面达到100%,参评率达96%以上,十星级文明户达8.7%,抓出高标准示范村60个。十几年来,各级领导对我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均给予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原因是各级党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们具体采取措施狠抓了落实,才使这项工作得以展开,并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原因之二是不断深化、细化创建模式,赋予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新的内容,要想使这项工作常抓常新,必须发展不断创新内容,做到一个阶段一个重点,一个年度一个突破。XX年针对“非典”疫情,为了使人们加强对人居环境的认识,对改变农村现状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把创建工作重点就定在以前从没涉及到的卫生星上。近两年,结合文明生态村创建,我们又以“绿色家庭”为突破,大力开展卫生星的创建工作,这些具体的措施促进了家庭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并不断取得良好的效果。在城镇,我们把家庭文明建设同“学习型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相结合,现已评出“绿色家庭”150户,“学习型家庭”300户,“五好文明家庭”2179户。

  二、主要做法

  一是狠抓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引导,提高群众的创建意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开表彰会、事迹报告会、公开栏、文艺节目等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加大工作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大力宣传在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结合创建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我们本着“立足基层、依托家庭、社区为主、重在服务”的原则,以“知家情、解家难、助家困、帮家乐”为宗旨,共设立巾帼家政、便民、助困、环保、文教、维权、治安、助学等八项志愿者服务内容。逐渐组建和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并把“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的创建活动与“五好文明家庭”的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地方特色。在乡镇、村、屯开展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活动,而且在各乡镇、村、屯依据各自实际,对在活动中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不同的优惠政策。县妇联还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妇女学习一些实用技术,同时为了鼓励全县家庭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县妇联组织医疗人员到交通条件不方便的“十星级文明”村——永胜乡张安屯为妇女做义务健康检查,并送去了各种实用技术书籍1000多册。这一活动在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极大地调动了妇女参与各类活动的创建评选积极性,从而激发了妇女参与并争当各类文明家庭的热情,以致于屯风、村风、民风呈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势。我们县妇联还通过下发《致全县11万家庭的倡议书》、《家庭绿色环保知识手册》,组织征文比赛和评选先进家庭等形式在全县开展了“人人行动起来,营造绿色家庭”为主题的活动。肇州镇王福文的“绿色家庭事迹”参加了全国妇联的“绿色家庭故事会”征文活动;县畜牧局妇女主任张锐荣获全国“绿色家庭故事”征文优秀奖。王福文的家庭被评为市级“绿色家庭”。我们还以“美德在农家”活动为载体,倡导乡村社会美德新风。各乡镇妇联组织了以农村家庭为重点,以美德教育为核心的“五无”家庭为目标,围绕“美德在农家”活动的六项主要内容,即“家家学,美德新风传农家”;家家议,点评农家身边事;家家做,同闯小康致富路;家家乐,展示农家新生活;家家美,营造绿色新环境家家评,争当家庭好成员。并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开展了一系列寓教于乐的道德实践活动并将此项活动同“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相结合,广大农村家庭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村民的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在全县近七万人参加的“美德在农家”的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永乐镇王晓影、陶淑华、朝阳沟镇王俊秋、肇州镇许欣等一大批典型,对妇女们自觉提高发展自身、营造美好生活氛围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XX年6月15日,省妇联主席符凤春、副主席陈一飞一行4人,在市妇联主席赵小评等陪同下来我县对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情况进行调研时,通过对典型户的走访和座谈,符主席对我县妇联在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等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强化管理,确保创建活动的质量。我们把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妇女干部考核目标。工作开展得不好,年终取消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资格。在农村我们则实行分包制度即成员单位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做到县、乡、村一体化管理,严格评比,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并将评比结果及时公开,安排专人负责书面材料归档,做到内容齐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每个年度对评出的家庭给予奖励。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家庭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它需要所有从事其中的人把这项常规性的工作同当前的中心工作相结合,赋予其新的内容和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这里,我们就一些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1、重新修订和补充完善《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标准》,使创建活动有新的内容。目前,我们还在沿用97年制订的标准有些条款已明显落后,操作起来不好掌握,为年终评比造成一定的困难。如:科技星应加上调整合理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良种的内容,人均收入要提高。卫生星应加入相关的文明生态镇创建、家庭文明同全镇、全村的文明建设相结合的内容,取消一些宅旁绿化、建沼气池等硬性指标。守法星应把守法和用法并重,使每个家庭成员不仅自觉遵守法律更要懂法用法,用法律保护自身。新风星:在评比中没有统一的尺度,实际应用没抓手,应适当加入“乡风文明”的内涵。

  2、控制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比例,80%的村认为评选比例应地30-40%,不能超过50%,六星以下的户,不超5%,;力争不搞一刀切,自然发展。

  3、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应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文明家庭创建要同党员发挥作用相结合。在农村,要以农村党员作为创建活动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实行党员包户的形式,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所包家庭的文明创建活动,党员户本身自己要争创“十星”,还要按居住的远近把党员户投入到“十星”户的创建活动中去,并把每名党员的具体职责写入责任状。二是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与文明村镇建设相结合。文明村镇建设是三个文明建设的结合点,而文明家庭建设是广大群众参与三个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二者在内容上形式上有很多相同点,可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应做到文明家庭建设与文明环境相结合共同创建,使文明家庭建设赋予新的内容。三是文明家庭建设要与开展健康有益活动相结合,让群众在活动中受到教育,通过参加活动调动热情,从而按照评比标准争星创星,如开展尊老敬老、爱国卫生、文化娱乐、读书竞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创造性地开展文明家庭创建。

  4、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确保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在各个乡镇、各个社区家庭文明建设开展得不平衡,主要原因是有的领导重视不够,实践中有些领导认为文明家庭创建是软任务,可有可无,思想上不到位或经济上不支持,影响了群众争创的积极性,就会使这项工作出现死角死面。因此必须强调领导的职责,层层制订责任制,真正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之中。

  5、重新设定评选和谐家庭、新农户、新农妇的标准,把“文明”的内涵融入其中。

  四、今后文明家庭创建的任务

  1、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家庭文明建设的自觉性。家庭,作为人们生活、生长的最重要的环境和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其对每个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和人生观的形成有着独特的作用。只有优化社会成员生活的最基本环境——家庭,才能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而妇女在家庭环境的建设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一个教育家说过,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一般地说,做母亲的妇女是道德规范的指导者和主宰者,应充分肯定了妇女在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所以说,一定要从家庭文明抓起。家庭文明建设,必须重视发挥妇女作用。家庭是妇联的传统工作领域,妇女是妇联组织的主要工作对象。因此,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家庭文明作为载体,把社会主义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千家万户,增强工作责任感、自觉性,下决心把家庭文明建设抓出成效。

  2、强化措施,确保家庭文明建设抓出成效。其一,要抓宣传教育,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针对当前家庭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认识是关键,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多种渠道,大力宣传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家庭文明的社会地位,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搞好家庭文明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家庭的文明程度,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建设;不仅关系到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也关系到一个家庭的致富步伐和文化建设,自觉地参与到家庭文明建设中去是大有必要的。其二,抓典型带动,促进家庭文明建设深入发展。靠典型去带动,是搞好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妇联组织在以前开展的家庭文明建设各项实践中,已经涌现出大批家庭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他们的模范事迹和高尚情操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要加强宣传典型的示范和激励效应。要深入挖掘,培养更多的先进典型,使人们从身边的典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迪。要注意发挥妇女干部的率先带头作用。在妇联系统和广大妇女工作者中培养树立一批过得硬、叫得响的典型,为社会做模范、树表率。及时总结推广家庭文明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工作新途径。其三抓活动载体,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搞好家庭文明建设,关键还是靠活动去推动,靠创评去吸引,以评促创。继续坚持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妇联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以深化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为核心内容,继续在城乡广大群众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在乡村继续深化“美德在农家”活动。要严格评选,本着公开、公正、竞争的原则,增强活动透明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要坚持按照标准。逐条衡量,宁少勿滥,确保评选出的典型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带动力。同时,对评选出来的典型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扩大社会影响面。

  3、抓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各级妇联要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抓紧时间安排部署,力争早日抓出实效。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家庭文明建设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相结合,同美德在农家活动相结合,制订切实可行的目标,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工作情况,确保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妇联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按照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努力构建“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共同进步”的妇女发展工作格局。引领妇女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帮助农村妇女掌握科学知识、增加收入为重点,坚持重心下移、互动联动、抓点带面、统筹推进。要培育健全为农村妇女增收服务的网络体系,强化科技培训、实施致富项目、创新扶贫模式、培树先进典型,引导妇女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建设;推广“妇代会+协会”的模式,壮大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带领妇女增收致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的互动共赢,走脱贫—致富—共富的新路子;推动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育一批妇女劳动力输出特色县。一要抓培训。XX年利用冬闲时间开展“科普之冬”活动,依托各级各类妇女培训活动阵地,设立流动课堂,根据妇女发展生产需要,开展多门类,多层次的创业就业培训。面向农村妇女开展适用新技术和脱贫技能培训,面向城市下岗失业妇女定向订单培训。一年来,由县妇联牵头组织在兴城镇、二井镇、朝阳沟镇、肇州镇、永胜乡举办科技培训班、家政服务、美容美发技术培训班共十期。由各乡镇妇联、村妇代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共17期,受训妇女近三千人次,发放《技术手册》1200余份。有效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科技素质。二要抓就业。通过建立上下互动的信息服务网络,广泛搜集并定期发布用工信息,帮助下岗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去年我们举办大型劳动力转移现场招聘会四次,有1056人到哈尔滨博大公司、大庆市北岛冷饮厂,小江南生态园,大庆市保洁公司等地务工。三要抓典型。XX年我们通过开展“畜牧兴家”活动,有计划有目的的扶持、培养、树立了一大批典型大户,旨在引导并组织农村妇女积极投入到发展畜牧业致富的事业中来,从而起到富一户带十户的辐射作用。县妇联与信用社积极协调,为农村妇女解决畜牧贷款80万元,全县妇女养鹅达到近200万只,仅此一项就为农村妇女增加收入3600万元。今年,县妇联还将继续加大力度,计划为农村妇女协调养殖贷款100万元。

妇联预防家庭暴力调研报告

  家庭暴力,作为一抹极不和谐的色彩,存在于当今社会,严重危害着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并成为干扰和谐社会进步的不稳定因素,随时潜伏在幸福人群的左右。它严重地践踏了法律,侵害了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可小视的问题,也成了妇联组织接待信访的重点。作为基层妇联组织,不仅要深刻剖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更要积极探索如何发挥妇联组织职能作用,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更有成效,把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使社会更加和谐、进步。

  一、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优势

  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时具有一定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职能优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层妇联组织一直承担着针对妇女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受理有关妇女权益的投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个性侵权案件,建立妇女法律帮助机构,直接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等职能,理应成为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娘家人”和“庇护者”。

  2、网络优势。就我区而言,基层妇联有着健全的三级妇女组织网络,即:区妇联、街道妇联(直属单位妇委会)和社区妇联(市场妇代会)。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了三级信访网络的教育阵地、服务窗口、矛盾化解、信息沟通和个案维权的作用,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教育、咨询、指导等各种服务。

  3、协调优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公安、司法、政法、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需要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鼎力相助。牵头协调这些部门和机构成了基层妇联组织当仁不让的职能。

  二、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崇安区妇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以强化服务、依法维权为主线,多措并举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了家庭安定、社会稳定。

  1、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加强法律宣传相结合。增强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是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基础。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理念和知识,报道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协调公、检、法、司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日等活动,面向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通过举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共宣国策知识竞赛、法律知识进家庭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婚姻家庭观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近年来,区妇联与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的合作越来越紧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在建立三级妇女法律服务网络的基础上,组建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小组,成立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在街道和社区妇联分别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家庭暴力投诉点,为有效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奠定组织基础。二是与区法院联合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1名妇联维权干部被聘为人民法院陪审员;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手,无偿为遭受家庭暴力贫困妇女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与公安分局联建家庭暴力 110报警机制,使受暴妇女儿童及时得到救助;与区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严格依法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切实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从取证到审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3、坚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与强化源头参与相结合。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妇女培训,提高妇女素质为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一是开展“和谐家庭”、“绿色家庭”、“学习型家庭”、“平安?廉洁型家庭”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家庭成员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二是举办社区邻里节活动,表彰“金乡邻”、“感动母亲”、“孝亲敬老之星”等各类典型,倡扬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家庭和睦。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开展下岗妇女、流动妇女就业和法律培训,帮助她们自立,提升自身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

  三、基层妇联组织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思考

  (一)问题与困惑

  尽管区妇联在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遇到不少问题与困惑。

  1、源头预防措施还不够完善。针对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如男尊女卑传统观念影响,草率婚姻引发家庭矛盾,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等等,基层妇联组织虽然近年来注意加强了有关反对家庭暴力方面的宣传活动,但缺乏强制性参与措施,一些准婚姻期的青年男女群体、流动人口群体参与量不多,覆盖面不广。此外,社会上仍然存在“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不少受害妇女法律知识缺-

  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维权能力较低,特别是当她们受到暴力侵袭后,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家庭暴力。

  2、婚姻指导咨询网络还不够畅通。据了解,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每500人就拥有一名婚姻家庭指导师,而在中国婚姻家庭指导师的职业才刚刚兴起。由于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的溃乏,在妇联家庭暴力维权中存在法律援助代替婚姻指导的现象。如在接触“酒后精神病”即酗酒后的家暴案件中,施暴者存在明显心理疾病,需要进行心理咨询和婚姻指导,却苦于婚姻咨询网络不健全、收费高等原因,迫不得已将其转交给一些法律援助部门,希望其病态能通过法律援助渠道得到一定的缓解,而事实收效甚微。此外,现实中各级妇联干部在家庭暴力维权时,经常要临时代替婚姻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角色,但由于妇联维权干部在配备上偏重法律素质,婚姻指导和心理咨询等能力急待整体提高。

  3、司法制裁体系还不够健全。现阶段,我们对家庭暴力的处罚依据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这部法律对家庭暴力的量刑主要参照的是《刑法》相关内容,只有在达到轻伤害以上的程度时,才能采用拘留或以上的处罚。但是,由于家庭暴力的伤害程度普遍达不到轻伤害,这样就使对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处罚停留在说服教育上,对于“冷暴力”(即精神虐待)更是无所适从,不足以发挥震慑作用。这使妇联组织在家暴案件维权过程中经常陷入——一方当事人强烈要求法律制裁、一方公安机关因量刑不够无法受理的两难境地,个别不理解的当事人还对妇联组织及公安机关的维权提出质疑。

  4、跟踪服务成效还不够明显。由于家庭暴力案件存在反复性、长期性,基层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维权时应进行阶段性指导,定期回访。但是,现阶段妇联维权只限于当事人的上门求访,一事一受理,一次一办,只有当次记录,事后如何、当事人的婚姻发展状况如何却不得而知,只要当事人不再访,妇联的家暴维权活动即刻终止。这些都不利于妇联组织研究探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象,不能为受害者提供及时有效、全方位的援助,使家庭暴力在隐蔽性状态下长时期存在。

  (二)对策与建议

  反对家庭暴力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预防暴力发生、制裁施暴者、向受害人提供各种形式的援助和保护,是反对家庭暴力的三个重要环节,缺一不可。这有待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更需要基层妇联组织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下大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源头预防家庭暴力。对于中国社会来说,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现象,最关键的问题是转变社会对家庭暴力的基本看法。基层妇联组织要通过广泛的、多渠道的教育、宣传和培训,让全社会知晓家庭暴力并不是个人和家庭间的私事,而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违反社会道德的犯罪行为。一是加强伦理道德教育。要通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社会媒介和舆论监督对残害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行为予以曝光和谴责,对欲施暴者起到警戒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达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二是加强普法知识宣传。要联合有关部门利用“三八”、“11.25”、“12.4”重大节庆日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通过开展法律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以举办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为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家庭暴力有关知识,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勇于与暴力行为作斗争。三是加强各级各类培训。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对执法人员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培训,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加强对家庭暴力案件中的施暴者的培训,只要有家庭暴力案件发生,就要强制施暴者到指定地点进行一定时间的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认识到自己错误。开展妇女素质培训,鼓励女性特别是贫困妇女、流动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增强文化素养,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家庭、社会地位。

  2、加大部门合作力度,法律震慑家庭暴力。执法部门的干预是制止家庭暴力的最有效途径。基层妇联组织要善于取得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积极构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工作机制。一是构建有效的反家庭暴力预警机制。结合“零家庭暴力社区”的创建,建立以楼长牵头的社区信息员队伍,及时“侦察”有家庭暴力隐患或倾向的家庭,进行全程跟踪调解,预防矛盾激化,防患于未然。二是推动相关政策的指导和完善。针对妇女权益受侵特别是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弱势妇女群体救助帮扶等问题,联合劳动、工会、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进行专项调研,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落实。充分利用妇联平台参政议政,参与推动地方性反家庭暴力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为制止家庭暴力提供制度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大反家庭暴力的执法力度。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受理范围,把社区民警干预家庭暴力工作列入警务工作考核内容。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人民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司法鉴定机构对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进行家庭暴力伤情鉴定的,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出具鉴定结论。总之,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保护,严厉惩罚施暴者,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效威慑作用。

  3、加大援助保护力度,携手制止家庭暴力。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基层妇联组织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各类援助和保护。一是提供经济救助。建立妇女儿童救助专项资金,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后因财产损失、医疗费用,在经济上陷于贫困的受害妇女儿童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使受害者体会到社会的温暖、人间的真情。二是提供人身安全保障。设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的吃住服务、简单的医疗处置和心理损伤康复治疗,使受害者避免因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始终处于施暴者的威胁之下。三是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联络部,及时联络法律志愿者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四是提供婚姻咨询指导服务。建立家庭生活咨询指导站,进一步加快心理咨询、婚姻指导网络建设,加强心理咨询师、婚姻指导师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解决广大妇女婚姻家庭心理和法律问题。

  4、加大管理考核力度,牵头遏制家庭暴力。妇联承担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牵头协调职能。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建设,是基层妇联组织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前提。在今后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中,基层妇联组织一是要重视加强对各级妇联干部的培训,内容包括服务意识、法律知识、家庭协调艺术、社会性别意识、心理咨询等,不断提高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加强家庭暴力维权站、维权点的日常管理,要求妇联维权干部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对家暴信访维权案件建立专门档案,畅通与当事人的联系渠道,科学办案维权;三是要重视加强对基层妇联干部办案过程、维权效果的监督,确保群众对办案和维权结果满意。

  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任重道远,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各级妇联组织尤其要理直气壮地反对家庭暴力,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协调各级部门单位,共同创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努力还社会一个文明、进步、平等的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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